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8月23日凌晨4点20分,329国道北仑段长江路口西侧约20米处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一位老年男子躺在血泊中,生死未卜,在他身边不远处还有一辆支离破碎的电动车,肇事车辆杳无踪迹。
昨天,北仑交警对外公布了这起逃逸案的案情,仅用8小时就将肇事司机史某捉拿归案,而他的逃逸行为将彻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保险杠碎片锁定肇事车辆
62岁的伤者姓黎,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由于事发地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寻找案发现场的痕迹物证,就成了警方破案的关键。
勘察民警在地面一寸一寸仔细地寻找案件的线索,一块蓝色碎片进入办案民警的眼帘,经仔细鉴定,这是一辆蓝色货车前保险杠上的碎片。
确定车型后,侦破小组立即兵分二路,一路继续在现场周围查访,以确定伤者身份,寻找目击者;另一路立即调阅事故周围路段的监控,寻找可疑的蓝色货车。
肇事车辆再次发生事故
经过排摸,民警锁定了一辆符合肇事特征的蓝色平头集卡车,但是从监控录像中只能看出车辆的进港号H3A,无法看清车牌。
就在专案组以进港号为突破口,寻找肇事车辆时,办案民警收到一条消息,集装箱二通道与永定河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蓝色平头集卡车前保险杠受损。
事情就是这么巧。
民警立即赶到事发路口,车头上的进港号H3A赫然在目。
司机是一位80后小伙,姓史,来自安徽。
起初,他百般抵赖,只承认凌晨4点多曾驾车经过位于329国道的事发现场,也看到躺在路上的伤者,但并不是他撞的,只是当时没有报警而已。
民警随后取来现场遗留的保险杠碎片,在他车辆保险杠的破损处一比对,完全吻合,史某顿时哑口无言。此时离案发仅过了8个小时。
选择逃逸后果严重
史某交待,当时他驾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案发地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电动车驶来,制动不及就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他非常害怕,脑子一片空白。
他下车看了一下伤者的情况,再看看周围,天色昏暗,也无来往车辆,脑子一热就驾车离开了现场。
走了不远不放心又返回现场看了一眼,发现很多警察和救护人员在现场忙碌,随后他离开现场。
整个上午,他都心神不宁,期间还去医院查看伤者情况。
中午12点驾车行驶在二通道时,他接到车老板电话,说警察正在调查自己的车,一时心慌意乱,就和前方车辆发生追尾。
当晚,史某就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告诉笔者,史某如果没有逃逸,那么他极有可能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肇事车辆保险齐全,绝大部分的赔偿可由保险公司买单。但是,他选择了逃逸,不但保险公司拒赔,在经济上要承受极大的赔偿压力,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逃逸致人死亡,他已涉嫌犯罪,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相关交通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还将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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