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8月28日讯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机关干部是否还存在收受月饼、土特产等礼品现象?连日来,记者跟随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突击检查了12家省直机关单位传达室、接待室。
省公安厅是督查组到的第一站,在接待室里,记者看到,地上没有摆放任何寄放的物品,工作人员也表示最近没有人来这里寄放了。督察组又来到省公安厅下属的庆华饭店,前台地上有一些袋子,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都是住店客人寄存的私人物品。“今年以来,在我们这里寄放东西的人很少,偶尔有人送过来,我们也不收。”这名工作人员说,厅里对他们做了多次教育,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的相关规定,不得接收任何人送来的东西。
随后,督查组来到团省委。记者看到,传达室地上放着两个蓝色的袋子和两个箱子,袋子里装着文件,箱子里装的是矿泉水。工作人员表示,这段时间没有人送土特产、月饼等礼品到传达室寄放。
在省残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监狱管理局,除了一些私人快递,记者都没有看到任何礼品摆放在传达室。工作人员都表示,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出台后,送礼的越来越少,偶尔有人送来,他们也全都不接收。
今天9时15分许,督查组来到省侨务办公室传达室。记者发现,传达室窗台的角落里摆放着一箱古井贡酒。工作人员解释,这箱酒是有人托朋友从老家带回来的,放了很久没有拿走。经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核实,这箱酒是该单位一位干部在6月5日购买的,一直放在传达室,出示的购买发票抬头确实是这名干部的名字。
9时42分,督查组来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记者看到,靠墙摆放着一个已经开封的大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盒盒包装较为精美的陶瓷品。当时,该单位有关负责人也不了解这箱东西的具体情况。后经核实,里面装的陶瓷品,是该单位办公室在8月23日购买的用于会议室的茶杯,该单位也出示了发票。
除省直机关单位,督查组还暗访了省府大院西门外的一排商店。在一家规模较大的商店,记者以送礼人的身份,询问店员能否将土特产寄放在店里,店员想了一下,说可以放,但是不能放太久。而在另外一家打印店,老板表示,以前会有一些人将物品寄放在他们这里,而这半年越来越少,现在都没人来寄放东西了。
今天上午,督查组还检查了省民政厅、省旅游局、杭州海关、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地税局的传达室,都没有发现任何寄放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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