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公路的双黄线边,一名男性赤裸着上身,双手交叉在胸前,身上留下多处红色轮胎印,鞋子已经找不到了。
这是上周五深夜,发生在慈溪坎墩街道老街附近的一起车祸。目击者说,撞人的是一辆皮卡车,肇事后逃逸了。(详见本报9月1日A5版报道《皮卡车从他身上碾过后跑了,留下多处红色轮胎印》)。
这几天,慈溪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在积极寻找相关线索。昨天,他们向记者通报了一个好消息,案子已经破了!
案发12个小时,警方锁定嫌疑车辆
这起车祸发生在上周五22点48分。慈溪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任烨星,是当晚的办案民警之一。
他说,当时他们手头的线索,除了肇事车辆留下的碎片,就是目击者的一句话:肇事车是一辆皮卡车。
事故中队的民警立即分为三组,一组现场勘察走访,一组调取监控,还有一组查交警监控的卡口。
在查看了大量监控录像后,交警发现了一辆车牌模糊的皮卡车。
事发后10分钟内,它第一次在事发地附近的监控中露面,能看出引擎盖有明显的凹陷痕迹。
奇怪的是,事发后2小时内,它又出现在事发路段的往东、往北的监控中。
与此同时,肇事车辆的碎片也被证实出自一辆“福田皮卡”,正和监控中的的嫌疑车辆吻合。
“应该就是这辆车。”案发后12小时,也就是周六中午11点,交警队员锁定了这辆皮卡车的车主——嫌疑人应某。
司机说,撞人后他开出200米才发觉不对
应某的家,位于慈溪崇寿的六塘村。警方赶到时,他不在家。警方用电话通知他,下午来交警队。
周六下午2点,嫌疑人应某投案。“他爸爸在电话里问他,交警怎么上门了,他含糊其辞,说是别人开的车。”
应某的父亲根本想不到,这几天慈溪热议的坎墩撞人逃逸案件,肇事者就是自己的儿子。
应某,今年31岁,崇寿人,2002年4月1日拿到驾照,11年来行车记录一直良好。肇事的皮卡车,是他去年2月才买的。
这次的车祸是怎么发生的?
应某说,上周五晚,他在浒山的小饭店吃饭,喝了半杯啤酒后开车回家,结果路上就撞了人。
那一瞬间,他只看到眼前一个黑影翻倒在车的引擎盖上,然后随着车子又掉到了路面上。他没刹车,继续往北开了200米,才觉出不对,停了车。
他从反光镜看了一下,发现路面躺了个人。他再把头从车窗里伸出来,确定自己是闯祸了。
他慌了,在车上打了通电话,让朋友去现场看看人怎么样了。回到家,还是不放心,又叫了一个朋友和自己折回现场。但是那个时候,伤者已经被交警送到医院了。
当天晚上,他没回家睡,只寄宿在朋友家里。肇事车子就丢在浒山的某个小区里。
在交警指定的事故暂扣停车场,记者看到了肇事车辆。这是一辆宁波牌照的福田皮卡,引擎盖严重褶皱,前挡风玻璃都碎了,牌照框也歪了,前保险杠和中网移位。“从车况看,当时的车速很快,撞击的力度很大。”交警说,监控显示,被撞的人从被撞的地方到落地位置,大概有30米距离。
目前,交通肇事逃逸的应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场车祸,毁了两个家庭的幸福
在肇事皮卡的后车厢,贴着一张标语:“幸福全家”,但因为这场车祸,却毁了两家人的幸福——死者胡某家中有两个女儿,而肇事人应某,家里也有两个女儿。
等待着应某的,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如果他肇事后没有逃逸,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皮卡车本身上了商业险,这场事故保险公司也有赔偿。
慈溪交警通过本报提醒市民,开车时,要保持安全时速。万一不幸发生事故,一定要遵循“停车(保护现场),报警,抢救伤员”的步骤来处理。
当然还有那句老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喝了酒只开两三米也算醉驾 男子被刑事拘留
- 喝了酒只开两三米也算醉驾 男子被刑事拘留
- 民警半夜设卡查酒驾 面包车上突然有人破窗呼救
- 倒车也会被刑拘 因为他喝了七八瓶啤酒
- 喝了二两白酒 他居然开着车去交警队处罚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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