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
省一级幼儿园每人每月500元
2013年09月04日 05:21:55
浙江在线09月04日讯 昨天,金华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市本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最新的标准调整了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和代管费标准,2008年制定的幼儿园原收费标准停止执行。
省一级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调整到为500元/人月;省二级幼儿园的标准为400元/人月;准办园及以下为300元/人月。
如果是三周岁以下的幼儿托班,保教费可以在规定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代管费的范围包括操作材料费、交通费、保健费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调整以后的代管费标准是120元/人学期,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期结束,学校要以明细清单的形式向家长公布。
幼儿园除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也不可以以开办兴趣班、实验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如果有这样情况,家长可以到物价部门投诉。
“各地的物价、教育、财政部门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保教费进行调整,永康在上半年已经调整了。”金华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章处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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