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2013年12月底之前,千岛湖建德水域养殖网箱自行清除上岸;自2014年起,千岛湖建德水域全部退出网箱养殖,实现全面禁养。”这是建德市委市政府为保护新安江水库大坝行洪安全和千岛湖水域生态环境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千岛湖建德水域网箱养殖曾有过“辉煌”
千岛湖在建德境内水域面积5.33平方公里,是网箱养殖的优质水域。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德市水产养殖技术服务站和岭后村在塘坞库湾水域进行网箱养鱼试验,并取得成功。2003年,该市为了加大对千岛湖境内水域的管理,加强并扩大了对千岛湖本市境内水域渔业资源的开发力度,引进水产新品种,发展名优水产网箱养殖,并成为省级名优鱼网箱养殖示范基地、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和上海、杭州水产品批发市场优质鱼供应基地。
随着网箱户的增多和网箱养殖规模的扩大,饲料、鱼药等养殖投入品及生活垃圾也随之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为了保护水源水质,减少网箱养殖污染,消除新安江水库大坝行洪安全隐患,2007年8月至2010年,建德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千岛湖建德水域网箱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清除网箱养殖户23户,拆除网箱614只,面积16993平方米;搬迁到指定区域养殖27户,网箱953只,面积27905平方米。2012年,又对皇冠假日大酒店区域西铜官库湾养殖网箱继续开展整治,搬迁网箱养殖户6户,搬迁网箱184只,面积4600平方米。但由于各种原因,近期在这一水域又有新增养殖户和养殖网箱。
规定时间内自行清除上岸的给予奖励
为了加强对千岛湖水源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省、杭州市“三改一拆”、“清水治污”和“双清行动”工作要求,依据《防洪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就进一步推进千岛湖建德水域网箱整治工作,建德市、淳安县政府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千岛湖建德水域全面禁止网箱养殖的通告》,规定自2014年起,千岛湖建德水域全部退出网箱养殖,实现全面禁养;千岛湖建德水域养殖网箱于2013年12月底之前自行清除上岸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未按规定和要求期限清除上岸的,由淳安县人民政府会同建德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强制拆除,不给任何奖励和补偿。
与此同时,建德市还研究出台了《千岛湖建德水域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千岛湖建德水域所有水产养殖设施网箱及管理设施全部清除上岸。该方案明确了相关政策:1、对于2007年登记的养殖设施网箱和管理房,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自行清除上岸的,按重置评估值的80%予以奖励;对提前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自行清除上岸的,按每只网箱再给予奖励100元。2、对于2007年登记后新增的养殖设施网箱和管理房原则上不给予补偿。为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对在2013年11月30日前自行清除上岸的,按重置评估价的50%给予奖励;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自行清除上岸的,按重置评估价的40%给予奖励。3、养殖鱼货原则上不补偿,由养殖户自行处置。4、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整治清除协议和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整治清除义务的,进行强制拆除,不给予任何奖励和补偿。5、未经审批登记擅自非法设置的其它水上垂钓休闲设施的清除,参照“三改一拆”工作的要求,不给予奖励和补偿。
据了解,此次整治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在前期调查摸底、公示结果和制定政策、发布通告的基础上,9月1日-10月31日,对养殖户的养殖设施、管理设施、生产设施进行评估(重置评估),生活设施、休闲设施等非渔业生产设施不列入评估范围;11月1日-12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逐户上门协商并签订清除协议,同时着手开展清除上岸工作,验收后兑现奖励资金。对逾期未签订清除协议的和未履行协议的,将由网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拆除。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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