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事件 贿选者留党察看一年
2013年09月07日 07:28:54
浙江日报金华9月6日电(记者 张丹丹 徐晓恩)金华市委组织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处一起贿选事件。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花厅村党支部委员、村监委会主任张某,为了在今年即将开始的村级组织换届中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本村3名党员人民币1500元、1200元、1000元,并要求他们在今年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支持自己当选村支书。同时,张某还请村里的部分党员吃饭,要求他们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支持自己当选村支书。
张某用贿赂的方式妨害党员自由行使选举权,其行为已妨害选举,应受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金东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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