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0日讯 49岁的黄某和46岁的丁某是金东区孝顺镇同村老乡,两人在2001年登记结婚,在此之前两人都有过一段婚姻。2002年,他们的儿子嘟嘟出生了,但是还没等嘟嘟满两周岁,夫妻俩又离婚了。嘟嘟判给了母亲黄某抚养,父亲丁某一次性支付两万余元抚养费。
离婚后,丁某很快再婚,并且又有了一个儿子。
而母亲黄某带着嘟嘟去了外地,靠打工维持生计。这几年黄某患重度贫血,心脏也不好,觉得没有能力再抚养嘟嘟了。
于是,为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两人再次走向了法院。
法庭上,两人都大倒苦水
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8月中旬,金东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嘟嘟也到了法院,坐在法庭隔壁的办公室里,等待着大人们安排自己的命运。
法官拿了些零食给他吃,嘟嘟低着头有些含糊地说了一句:“谢谢阿姨。”然后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法庭上,丁某一再强调,当年离婚时,孩子已经判给黄某了,“当时我要这个小孩,是你一定要争去,还跟村里人说,这辈子都不会让我见到儿子。”
黄某则表示,这是气话,“现在我确实是没有能力抚养了,不然我也舍不得。”
谈到嘟嘟的抚养问题,两人都开始倒苦水,丁某说,现在自己有了新家庭,有80多岁的老母亲,还有两个孩子,已经没办法再抚养嘟嘟,只愿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我老婆明确跟我说,不同意孩子常住在家里,如果由我抚养的话,我老婆就跟我离婚。”
黄某则说,自己身体不好,收入只够租个单间,“现在儿子也慢慢大了,生活很不方便。”
两人互相推脱,庭审陷入了僵局。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完,父母走了
读小学的儿子被留在了法院
10点左右,走出法庭,主审法官就找嘟嘟谈话,了解他的意愿,只谈了10来分钟,却发现黄某和丁某都不见了。
法官马上打电话给黄某:“你怎么不把儿子带回去?法庭判决之前,你还是儿子的抚养人。”黄某说:“暑假里,儿子都是在他爸爸家里的,他带来的就该他带回去。”
嘟嘟急急地抢过话筒:“妈妈,你快回来接我,不要扔下我不管……”但黄某还是挂断了电话。
法官又打电话给丁某,丁某说:“之前离婚时把儿子判给黄某,那么现在也该让她领回去。”
双方都不愿意回来接孩子,法官只好自己带嘟嘟先去吃午饭。
不过,让孩子留在法院总不是办法,通过多方寻找,主审法官找到了丁某的地址,把嘟嘟送到了丁某家。
经法院调解
两人各抚养一段时间
8月30日,考虑到嘟嘟快要开学了,法官特意又请了嘟嘟父母到法院调解。
嘟嘟一看到妈妈,就问:“你那天为什么把我扔在这里?”黄某哭着回答:“妈妈实在没办法,不是想把你扔掉,你平时又这么不听话,老是要跑出去玩,让妈妈怎么带你?”
法官问黄某当时到底为什么不把儿子带走,黄某说:“我怕把儿子带回去以后,法院就把小孩判给我了。我听别人说,小孩谁带去,就要判给谁的。”
法官又问:“如果法院把孩子判给你,你准备怎么办?”黄某答:“我就把孩子扔到丁某家去,我自己到外面消失掉。”
经过近3个小时调解,嘟嘟父母终于达成协议:嘟嘟小学期间随母亲黄某抚养,父亲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嘟嘟上初高中期间,可住校,由父亲丁某抚养,由母亲黄某支付抚养费每年10000元。
中午12点左右,双方在法院的二楼谈妥,要去一楼签字确认。
黄某说自己要先上厕所,法官招呼嘟嘟先下楼,嘟嘟摇摇头,一直等在厕所门口,紧张地望着女厕所的门,一直等到妈妈出来,才走下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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