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0日讯 提起自己被骗财骗色的遭遇,今年49岁的秦某后悔不已。她一度以为追求的是真爱,谁知道网恋情人张某竟给自己摆下了迷魂阵,不仅欺骗感情,还捏造出各种理由,先后骗走了自己近百万元。日前,经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0年4月,海盐女子秦某通过QQ邂逅了浙江仙居的一名中年男子张某。张某说自己在嘉兴做生意,在仙居有家工艺品公司,给秦某留下了很有钱的印象。很快,两人交换了手机号码,并一直在QQ上保持联络。
2011年初,秦某与丈夫发生了口角不欢而散。随后,她独自一人到酒店开房,并哭着给张某打了电话。接到电话后,张某二话不说就赶到了海盐,两人的关系随之亲密起来。几天后,两人又相约前往南京汤山度假。住酒店时,张某说钱包丢了,让秦某取点钱借给他,很快拿到了2000元。
2011年2月13日,两人去西塘散心。张某借口银行卡掉了,用秦某的信用卡取了7000元,随后就一直用这张卡刷卡消费。2011年5月,张某打电话告诉秦某,声称她发给他的暧昧短信被自己的妻子发现了,现在妻子已经正式起诉跟他离婚,他的资产也已被冻结。为了支持张某打离婚官司,秦某随后又给张某汇了好多次钱,最多的一次汇了6万元,让他支付律师费等费用。
当年7月份,张某以妻子离家出走为由再次开口借钱。积蓄已经被借得差不多的秦某,最终从银行贷款了10万元借给张某。随后,张某又陆续以公司现金周转、自己在香港患急性阑尾炎需住院治疗、自己出车祸脚骨折需要治疗、在杭州投资开KTV、朋友选村委会主任需要钱拉票、女儿考上大学需要学费等理由向秦某借钱。
“因为我觉得是我发短信被他老婆看见,才导致他离婚的,没想到他后来这么窘迫,所以我想帮他。”法庭上,谈起自己再三借钱的原因,秦某说。随着手头的资金被越借越少,秦某开始催促张某还钱,可每每谈到还钱的事,他就开始搪塞,后来竟又说服秦某再次借钱给他支撑生意。
2012年7月,秦某10万元银行款到期,走投无路的她把借款的事告诉了家人,并在家人的劝说下选择报警。张某被抓后,经警方查证,他前后向秦某诈骗了近百万元。他还招认,与妻子虽然早在3年前就感情疏远分居,但是根本没有离婚。分居后,他也没有给过女儿任何抚养费。
最终,海盐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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