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把儿子扔在法院
李法官清楚地记得,那是8月19日上午10点,他找到了在法庭外等待消息的小豪,把他带到了办公室——根据法律规定,在处理孩子抚养权时,孩子年满10周岁,必须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在之前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他已经在案卷和小豪父母口中,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04年1月6日,黄某生下小豪后不到两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和丁某离婚,儿子由自己抚养。
经过调查,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黄某和丁某自愿离婚,小豪归母亲黄某抚养,丁某支付抚养费20500元。
从此黄某带着小豪消失在了丁某的视线之外。
然而时隔近10年后,黄某再次将丁某起诉到法院。这一次她希望丁某能够抚养儿子。
“我想跟妈妈过,”小豪很配合,提问很快就结束,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大家有些不知所措——仅仅十分钟不到的谈话后,小豪的父母都消失了。
儿子的呼唤叫不回妈妈
“我们让法警和保安找遍了整个法院,就是没有找到他们。”
李法官马上给黄某打了电话:“你现在在哪里?”
“我们已经在曹宅了。”和丁某结婚之前,黄某曾经结过婚,生下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结婚了,这次是大女婿开车送岳母黄某来开庭的。
“你快回来接儿子吧。”
“我女婿不让我来。”
“这种理由就不要说了,你自己想来的话下车就行了。”
李法官把话筒递给了一旁的小豪,希望小豪能够唤回妈妈。
“妈妈你到哪里了?”
“到金华了。”
“骗人,哪有那么快的,才这么点时间……你回来接我吧,我还是要跟你的。”说着说着,小豪已经带着哭腔了。
“不过好像他妈妈没有松口,后来电话就挂掉了。”
挂掉电话后,小豪把头埋起来,安静地趴在张法官对面的桌子上。
父亲已经再婚
有个儿子和小豪差不多大
李法官第二个电话,打给爸爸丁某。
“我老婆说了,小豪跟着我的话就要跟我离婚的。”丁某说,自己也有难处,2009年,丁某再度结婚,有个儿子,已经8岁。
而且,“当初如果不是她一定要把孩子带走,现在也不会不要小豪。”——离婚时,黄某一定要把小豪带走,还曾在村里扬言再也不让丁某看儿子一眼。
丁某说,现在自己经济也很困难,目前在外地投资一个旅游公司,负债累累,房子都是租的。结婚后妻子就辞职在家照顾自己的母亲,还有8岁的儿子要养。“小豪和他也不太合得来,吵过架。”
考虑到这些情况,他不能接受小豪。“抚养费我会出的,但是没法和我过。”
直到下午4点,依然没人来接小豪。
无奈之下,法院只好找到丁某家,把小豪送了过去。
丁某答应,在判决出来前,让小豪住在自己家。
小豪再随母亲生活两年
考虑到9月份小豪就要开学了,8月30日,李法官再次把黄某和丁某叫到法院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小豪继续跟黄某生活两年,每月丁某支付抚养费1000元,暑假期间到爸爸这里生活。
2015年7月到小豪年满18岁,小豪随丁某生活并抚养,黄某每年支付儿子抚养费10000元。
12点多,黄某和丁某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我送送你们吧。”丁某开车来的,黄某则要到客运中心坐车回德清。
“小豪你先上车吧,我还要去宾馆拿一下衣服,”黄某说。
小豪不肯。
他似乎,试图,想一直让妈妈留在视线里。
8月30日,从金华某法院调解室出来,黄某突然走向另外一边,小豪立刻站住,直到目送妈妈进了厕所,才松了一口气,慢慢走下楼梯。
一个星期前,也是在这个法院,12岁的小豪,被前来争议抚养权的父母,扔在法庭。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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