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从9月16日起,永康被征地农民也可以像城镇居民一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失地农民,下个月就可以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
据了解,永康市政府的这项政策,将惠及3万多失地农民。在金华,永康是除金华市本级外,率先推出这项惠民政策的县市。
与以前相比,每月至少可多领600元钱
根据永康市社会保险管理处统计,目前永康共有3万多被征地农民。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0周岁)农民近1.4万人。
这些失地农民一般办有两种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大部分农民领取的是一档的保障费,计308元;另一种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月可以领取100元左右。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每月可以领取的费用仅为400多元,太少了。”永康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主任李子华说。
这次,市政府出台的这项政策,就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政府为每位符合转办条件的失地农民提供3780元的补贴,转办后,达到申领年龄的农民每月可以领取到1000多元的养老金。
另外,原来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都可以转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
达到申领养老金年龄的,补缴不足的款项后,下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没达到申领年龄的,这些钱可以折算成已缴纳职业养老金的年限。
以出生于1962年12月的女性胡某为例。假设她原来账户里的钱加上政府的补贴有8000元,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她需要再缴纳61660元,才可以申领养老金。如果她在9月份把这笔钱补齐,从10月份开始,她每月就可以领取1079.52元的养老金了。
这笔钱,基本可以保障她每月的日常开支。
如何转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9月16日,永康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将在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5楼,专门开辟一个场地,为失地农民转办养老保险。
“社保、农保、医保、地税四个部门,将开设26个窗口,进行集中办理。”从9月16日到今年年底,这个场地一直开放。到明年,转办业务的场地将转移到二楼的普通窗口。
那么,哪些被征地农民可以转办这项业务呢?
李子华说,申办人年龄必须达到16周岁,此外,他们还必须是参加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人员,“被征地时,绝大部分农民都参加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所以在这个条件之下,大部分失地农民仍然可以享受这项新政策。”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失地农民,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永康市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手册》,就可以前往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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