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 绿色环保的出行工具,非自行车莫属,可它们一旦被遗弃在角落,沾满灰尘,就反而给“绿色环保”添乱了。
沿江一带高档小区里,就有不少自行车被长时间遗弃在架空层或地下车库里,缺胳膊少腿,浑身灰尘、锈迹斑斑。
梦琴湾小区有几百辆这样的废弃自行车,经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将在下个月被“统一处理”。
一批批租客来来去去,被弃的自行车越来越多
昨天上午,记者在梦琴湾小区10幢1单元的架空层里看到,12辆自行车停放着,由于长期无人光顾,积满了灰尘,有的没了坐垫。
物业工作人员薛康华告诉记者,这些是保安巡逻时“捡”的,为了小区环境整洁暂时集中堆放在这里,但是,它们还只是小区里废弃自行车的一小部分。
5幢3单元、8幢3单元、10幢2单元的地下一层,才是废旧自行车的“仓库”,记者数了数,分别有至少40、30和70辆。这些被保安收集起来的废弃自行车,有些已经烂透,钢圈、脚踏板、坐垫脱落,也有些比较“健全”,其中有几辆是赛车。
薛康华说,从去年年初开始,物业要求保安在巡逻时,将小区里占道积灰、长期没人使用的自行车统一收集到地下车库,“这些车子大多是小区里的租客扔的。”
据了解,小区有70%入住率,其中30%是租客,这些租客都在下沙工作,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但因为租客流动性大,部分租客在搬家后,把自行车留在了小区。一批批租客来了又走,被遗弃的自行车越来越多。
小区播放认领公告,无人认领的车将统一处理
这两天,梦琴湾小区的LED显示屏里发布《友情提示》:“请车主在9月20日前自行清理废旧及占道自行车,如过期无人清理,物业将对车辆进行集中处理。”
物业曹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废旧自行车越来越多,需要一次性给处理掉。
一直都有业主来物业办公室反映,其中一位姓秦的业主甚至来了3次,9月初他再次找到物业,说单元门口废弃的车子又多又乱,影响了住户们自行车、电瓶车的停放,不利于小区卫生和孩子进出,希望物业尽快解决。于是,物业发布了这个“最后通牒”。
“9月20日后,如果还有废旧自行车停在车库或占道停放,物业会安排人员把它们分成两类,一类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把它们放在小区南门再公示一段时间,让主人来认领,认领时凭发票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车主与车辆的合照,物业会统一存档,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各留一份。”曹经理说。
“公示期至9月底结束,如果到时还有车子无人认领,将和那些破损严重的车子一起被集中处理。”
公告后6个月无人认领,按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
对于无人认领自行车的集中处理,曹经理称目前暂定两种方案,一是在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下,将破损严重的自行车当废铁卖掉,所得款项统一归入公共物业维修基金,好的自行车则暂时保留;二是由社区警务室运到派出所,由警方来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合不合法?记者采访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邹律师。
邹律师表示,《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如果自行车长期无人管理,闲置在小区里。物业可先以公示的方式告知车主认领,如果该车在一段时间内还没有人认领,物业可以将车放到辖区派出所,车主需要到派出所认领。
对此,朗琴社区警务室王警官表示,“到9月底还无人认领的车子,如果交到闻潮派出所,派出所会对外公布招领公告,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将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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