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营养怏线”的商标,卖的果味豆奶包装却与“营养快线”高度相似,豆奶处处效仿牛奶果昔。近日,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被判侵权,并且赔偿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长沙哈旺食品、淮安海纳百川饮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或个人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仿冒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责令这些单位或个人赔偿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也作出裁定,认定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的“营养怏线”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裁定对其注册商标予以撤销。
去年以来,以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为首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利用其注册的“营养怏线”商标,江苏、广东、山东、河南、四川、福建等地十多家企业仿冒娃哈哈旗下的知名产品“营养快线”,制售侵权产品。但实际上,娃哈哈“营养快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为无酒精饮料。而长沙哈旺食品注册的“营养怏线”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为豆奶(牛奶替代品)。
去年7月,杭州拱墅工商分局在三墩一食品批发市场发现,有人推销一款叫“营养怏线”的果味豆奶,外形包装和娃哈哈营养快线产品极其相似,价格还比营养快线贵。通过详细的立案调查,对该假冒侵权行为进行处罚,没收了11箱果味豆奶,对这批果味豆奶的批发商罚款270元。
随后,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江西、辽宁、新疆、四川等地工商部门对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授权企业及其产品销售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自此,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被阻止,保护了娃哈哈商标的名誉权。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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