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杭州拱墅区、下城区、余杭区正在试点“河长制”
拱墅区已有10位河长上任;余杭983条河道治污,也条条都要有人管
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盈盈碧水绕,婷婷景观错。这是许多人对小河流水人家的期冀。
可理想再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我家住在星桥街道枉山社区,家门口的祥符港发黑发臭10多年了,尤如露天厕所,恶臭阵阵袭来,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最近,不少关于星桥黑臭河道祥符港的投诉被摆上了余杭区政府的案头。环保部门调查发现,该河水质变差是受南星村、枉山村居民生活污水、河道长期未清淤保洁所影响。
而根据余杭环保部门统计,像祥符港这样的黑臭河道,余杭还有乔司港、禾丰港等10处,水质均低于劣Ⅴ类。
如何守住这绕城碧水、沿河美景,杭州准备在清水治污上,再加上一次新实验:据杭州市城管委河道监管中心介绍,目前拱墅区、下城区、余杭区正在试点“河长制”。接下去,其他城区也将陆续推广。
什么叫“河长制”,其实简单来说,就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这是一种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
余杭区近千条河道
条条都要有个管事人
余杭区有大小河道983条,是杭州八城区水系最发达的,辖区内有城北饮用水源东苕溪,但一个尴尬的事实却摆在眼前:东苕溪水质只有Ⅲ类,正在申遗的京杭大运河水质也不过Ⅴ类,甚至大部分河道水质都是劣Ⅴ类。为了保护水资源,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上周,余杭区面向全区13个镇街召开河长制动员大会。
“57条省、市、区级河道的清水治污工作,区政府领导认领,每人至少认领一条河道;其余926条河道由镇街、乡镇一级的干部分别认领,如果是水质较好,治污任务轻的河道,一个干部就要多分配几条,减轻其他同志的负担。”这记重拳,余杭出得很有决心——余杭区区长朱华,亲自走马“上任”,当起了区省级河道河长。
张利春是余杭区林水局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他告诉记者:“河长制是省里清水治污工作的一项新提法,目前还没正式发文,不过各地都在积极探讨。余杭已经初拟了2013年-2015年的计划,10月底前,辖区所有河道都会分配给各自的河长。从区到村,各级领导都会摊派到一条或多条河道的治污工作。”
有了河长这个新身份,又需要挑起怎样的担子?
记者了解到,这些河长要先摸清监管河道的污染现状;制定包括清淤、集污纳管、生活污水、农业灭源等在内的综合治理方案;实时监控,建立起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一句话,当了河长,这条河的水质好坏,就归你管了,还得管好。
“2015年底前,以东苕溪为代表的余杭西部河道,水质要从Ⅲ类提升到Ⅱ类;以上塘河为代表的余杭中部,70%河道水质要从Ⅴ类提升到Ⅳ类;以京杭大运河为代表的余杭东部,40%河道水质要从Ⅴ类提升到Ⅳ类。”
余杭区环保局副局长钱军说:“除了河长制,10月底前,余杭还将全面推行工业刷卡排污,环保局通过在线监测系统控制企业排污总量,一旦超标立刻关停排污口。”
“灭口”排污口,组织护河队,担子一点不轻
拱墅区辖区内共有61条河道,目前试点“河长制”的有10条河道,分别为莫婆桥河、沿山港河、后横港河、吴家墩河、古新河、余杭塘河(湖墅段)、赵家浜河、姚家坝河(拱宸桥段)、西塘河(和睦段)、胜利河(大关段)。
据拱墅区城管局河道监管中心负责人袁正国介绍,这10条河道的河长都是由所在街道的行政“一把手”担任。
河长的工作主要有两块,一是负责河道平时的日常管理,确保河道没有垃圾,水面清洁,生活污水零排放,没有破坏河岸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等,另外一块则是管好辖区内河道截污纳管工程。
拱墅区10位河长已走马上任,他们的心情如何?
我们找到了米市巷街道办事处主任林林,他是今年8月份开始担任古新河河长的。用他的话来说,自己这个河长要干啥,就是一句话:确保污水和垃圾不进河,改善古新河的水质和沿岸的生态环境。
别看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可是林林坦言,自己的压力很大。
“古新河的河水源于西湖,河水还算清澈,两岸的景致也不错,很多老杭州人对这条河道的印象都不错,河道边散步的路人总是络绎不绝。”按道理,管着一条这样的清河应该是很轻松很让其他河长羡慕的,可林林却说,自己可不敢放松,“要维持河道如今的水质,甚至让它变得更好,我身上的担子可一点都不轻。”
林林说,目前他主要的工作是排查河道两边的排污口,并把这些排污口都“灭口”,确保污水零排放。
此外,他上任之后,还着手组建了一支护河队伍,专门维护河道的水质和环境。“这支队伍主要是由住在古新河两边的居民组成,目前这支队伍已经有100多人。”
不过,他希望有更多的热心市民加入这支队伍,他的目标是要将这支队伍扩大到150人。
- 立足生态谋发展 一江清水送下游
- “治水风暴”下金华市养猪业如何转型升级
- 鲁俊:实施"139"行动计划抓治水 努力治出转型实效
- 带头下河游泳的金华官员请市民代表当面提问治水
- 杭州要用太阳能仿生水草治理“黑臭”河道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