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日前,金华婺城区白龙桥镇清塘下村村民陈某,为了能选上村党支部委员,给村里的11名党员送去了7条香烟、6箱啤酒、2箱牛奶和一些水果,价值共计1400多元。经举报查实,陈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该区纪委对涉案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试点中,省委要求从严从紧抓选风选纪,出台了“十条禁令”,明确了9种贿选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从一开始就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金华市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在市、县、乡三级全部开通举报电话,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通报了9起案件。
金东区曹宅镇花厅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某,为竞选村党支部书记,给本村3名党员送去3700元,还宴请本村部分党员吃饭;
东阳市南马镇泉府村党员金某,为了自己和其他3人能在村党支部换届中当选支部委员,给该村2名党员每人送了一条中华烟,让其在选举时给他们4人投票;
永康市象珠镇江头村党员邵某,为竞选村党支部委员,给村里的3名党员分别送去8000元、9000元、20000元,实施贿选;
武义县坦洪乡上周村党员陈某,为竞选村党支部书记,伙同其他人,向该村7名党员各送了1000元,让他们在村党支部选举中给自己投票;
兰溪市梅江镇陶宅村党员陶某、陶某某两人为竞选村党支部委员,在党组织候选人民主推荐后,请14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到饭店吃饭,要求他们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给予支持;
兰溪市梅江镇上祝宅村党员祝某为了竞选村党支部委员,给村里4名党员每人送去一张价值为100元的超市购物卡;
浦江县前吴乡里黄村召开党员选举大会时,监票人黄某因不满乡党委批复人选,在分发选票时,故意摔掉选票,并怂恿其他党员离开选举现场,破坏选举进程;
磐安县大盘镇安田村党支部换届另行选举时,候选人朱某故意不参加会议,且用自己的车子把另一名党员周某接走,意图造成党员大会人数达不到五分之四,而使会议无法举行。
这些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都受到了留党察看、治安拘留、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等处理,在当地形成了有效震慑。
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对金华市查处的这9起案件进行了通报,指出该市从早从严从快查处贿选等案件的做法为全省树立了榜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金华市做法,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查处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全力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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