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 夏季羽毛球馆还要收10—15元的空调费?
2013年09月30日 09:24:07
昨天,杭州市物价局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全新介绍,今年1—8月份,杭州全市共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650余家次,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61件。
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杭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在夏令商品专项检查时,发现杭州体育发展集团(大关游泳馆)擅自立项收费。“据调查,大关游泳馆健身中心羽毛球馆在收取每人票价55元/小时后,另收取10-15元的空调费,共计收取空调费2350元,其中10元人/次收取2110元、15元人/次收取240元。此违反了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政府定价规定。”赵全新局长表示,对此市物价局依法作出退还多收价款2350元,并拟处5倍以下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有群众投诉,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杭州东新分店销售的“味全活性乳酸菌组合装”,包装外厂方建议价为10.90元,卖场标价为10.30元,但实际结算价为11.40元。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于2013年3月11日检查发现确有其事,对其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赵全新局长介绍:“超市的行为属于低标价高结算的价格欺诈行为,另一案件中,标示的成交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符,也属于价格欺诈。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在房地产专项检查中,发现杭州吉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祥半岛售楼部有两套已售房源,不按规定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处以十万元行政处罚。”
每日商报 记者 谢晨 通讯员 吴佳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