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国内某著名网络公司的公关经理,来杭州前月薪已经达到2.1万元。今年5月底,猎头以更高的条件将杨某招入杭州一家公司,可由于种种原因,公司迟迟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一气之下,他偷走了公司的一台苹果电脑,才卖了2800元,不久就被发现了,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
本来有好好的工作,这个经理为何这样想不开?
早报讯1984年出生的杨某,曾是国内某著名网络公司的公关经理,来杭州前月薪已经达到2.1万元。在深圳做了3年之后,杨某想谋求更大的发展机会,于是他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简历。
今年5月底,一家猎头公司主动打电话给他,问他愿不愿意到杭州的一家网络公司工作。猎头公司受杭州这家公司的委托来寻找人才,杭州这家公司开出的条件是,试用期三个月,月薪1.8万元,转正后,月薪2万,每季度有2-3万元的季度奖,年底有4-8万元的年终奖。最终,杨某决定跳槽到这家公司。
7月8日,杨某到杭州这家公司报到。7月9日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找到他说,提出杨某的离职证明涂改过,这样不能完全证明他的工作经历,并让杨某再去开离职证明,否则无法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杨某于是按照杭州这家公司的要求又去开了份离职证明,并且原件也带过来了,但公司还是认为他的离职证明有更改过,迟迟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这下杨某很是恼火,就想报复一下这家公司。7月17日,刚好这家公司经理邓某出差。杨某觉得机会来了。7月17日晚8时许,他从租住的地方出来,带上了他的连帽风衣和口罩,到了单位之后,为了躲避监控,他走楼梯到9楼,发现公司有人,于是等到晚上10时许,趁公司人员下班后,他刷卡进入公司,进了邓某的办公室,发现只有一台苹果电脑,于是就拿走了,之后走楼梯下楼回家。
作案后的第二天,他上网找好了买主。将有开机密码的电脑格式化之后,以2800元的价格卖掉。
7月22日上午11时,邓某回到公司办公室,发现电脑被盗,经查看监控,发现杨某前一天晚上进入过办公室,于是发短信给杨某,让他第二天到公司谈事情。7月23日上午,杨某在公司承认盗窃了邓某的电脑,之后,杨某被警方带走,涉案电脑估价6786元,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杭州西湖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将于近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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