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相关程序节点
2013年10月13日 12:20:45
刑事案件开庭相关程序节点
一、开庭准备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请公诉人及辩护人入座
请审判长、陪审员入座
向审判长报告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
二、核对身份、告知权利义务
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
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三、法庭调查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讯问
辩护人发问
审判长发问
举证
公诉人举证
辩护人和被告人举证
四、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被告人自行辩护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公诉人答辩
(根据案件情况,有可能会依照以上顺序展开几轮辩论)
五、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六、法庭宣布休庭合议,择期宣判
来源:
作者:
编辑:
陆海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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