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昨天上午9点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一记清脆而响亮的法槌,“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李丽娟到庭”,从庭右侧小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今年1月1日凌晨,她翻墙而入在自己工作的仓库里点燃了那场惊天大火,三位年轻的消防战士在救火时倒在火场里,杭州“友成机工”损失6000万元。这场新年第一天的大火烧痛了整个杭州。
1月3日,李丽娟被抓。昨天,李丽娟受审。
走进法庭的女人身材中等,相貌中等,微胖,49岁。她磨磨蹭蹭地站上被告席,在庭审中哭过、昏倒过,但自始至终没有回过头。
1号法庭是中院最大的一个法庭,很多重大案件都在这里开庭,旁听席有将近两百个座位。昨天旁听席上有消防战士,众多媒体记者,还有牺牲的消防战士的家属。
她穿上老公的黑棉衣戴上帽子,给许久不骑的电瓶车充上电,怀揣着特意买来的打火机,在凌晨时分出发了……
年初的报道,我们对作案细节也有披露,但是没能如此清晰——一段来自于各段道路监控和工厂不同点位的监控视频把记忆拉回1月1日:
深夜里一个女人穿着宽大的黑棉衣戴着黑帽子骑着电瓶车,之后翻墙而入,摸进仓库,没过多久,视频里原本黑暗的墙面渐渐泛起了跳跃的光芒(是仓库的火光映在墙面上),烟越来越大,最后整个屏幕爆出一团白光,就再无声息。
公诉人解释,那是监控探头被烧爆了。
昨天担任公诉人的是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张洪阁;李的辩护人是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律师邓继祥。
他们都盘问了李丽娟许久。一些类似的提问,其实两人要表明的指向也是不一样的。
公诉人问,你知道仓库里存放的是什么东西,有没有大量的松香水,你们车间是不是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最后导出的观点是——李丽娟明知仓库易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而仍然为之。
辩护人的问题初听之下也没什么机关,你点火的部位有多高,你为什么要烧一堆旧纸箱。但是结合李丽娟的回答就有说头了,比如那一天晚上,李一开始是想烧仓库门的,发现门开着怕里头有人就摸进仓库,而后选择了一堆旧纸箱,她说“不想损失太大,新的纸箱买来很贵,不舍得点”。点火部位大约在1.7米高,是举着手点火的,不从下面点,是“不想让火燃得太大”。
还有一个细节,当初我们都不知道,李丽娟在点燃后走出仓库门又折回去看了下,走出厂房又绕厂转了一圈,才骑车回家。
公诉人问她:你点了一次不放心又回来看了下。
李:是的,这个时候火苗大约有十多厘米高了。
公诉人:之后你看到燃起来了回家继续睡觉,第二天还若无其事地来厂围观。
而之后辩护人与李丽娟的问答所倾向她的意图是:看看火会不会太大,工人们应该能发现,回家路上又遇见了呼啸而来的消防车,李丽娟觉得问题不大了。
我想仓库里起火,领导肯定会直接追究责任到班长王某,这样的话,元旦这个假期他就休息不好了。
有时候所谓的真相、原因就是这么让人哑然失笑,或者说欲哭无泪。
三条人命,6000多万的损失,事后大家都在问,这么个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甚至还有点吃苦耐劳的女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就是李丽娟,给出的答案。
这个动机她从被抓第一天给出的笔录以及此后无数次笔录中都是这么叙述的,而且确实也是可信的。
原本她不想做“统计”,想做“出库”,但是班长要求她还是要做半天统计,她觉得这分明就是刁难,所以要报复一下。
有的理解如公诉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干,工厂又不是王某的。王不过是个班长。
有的理解如辩护人,也正是因为是想报复王某,厂又不是王某的,所以李从一开始的主观故意中就没有想到要烧了整个厂,就是想出个小事故,叫王某难堪一番。
我亲眼看到消防队员从火场里被抬出来,那个瞬间我崩溃了。
消防提供了当天的救火视频,夜幕中浓烟弥漫火光冲天,映衬得偌大的车间就像个张牙舞爪的妖怪。一辆接一辆的消防车转动着红灯呼啸而来,横亘在摄像机前,水柱,从四面八方打向火焰。
李丽娟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仿佛在看一部与己无关的灾难片。
这时候,视频里出现消防战士弯腰铺设水袋的背影,突然,旁听席上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划破了庭上死一般的沉寂,后排一个胖胖的女人哭瘫在地。
那是牺牲的消防战士陈伟的妈妈,庭审结束,陈爸爸告诉我,你们不熟悉,那视频上的背影就是我儿子。
那是年仅21岁、一米八的帅小伙陈伟留给父母的最后一个身影。
庭审继续。
公诉人:你是什么时候到厂里的,看到这一切是什么感受?
李:早上8点多。
李丽娟赶到厂里,看到面前的一切她彻底“麻木”了。
那一天我们记者也赶到了现场:友成的这一片厂区一共有两个大车间,其中一个大车间完全坍塌,现场一片焦黑。工友们站在警戒线外头紧张而茫然地看着这一切。
我们当时没想到,这群人中间就有纵火者。
“我觉得那天好像特别冷,我还莫名其妙地摔了一跤,很多工友都觉得奇怪,叫我要不去传达室暖和一点,在传达室还有消防战士给我喝姜汤”,李说。
当天早上10点半,三位消防战士的遗体被逐一从坍塌的厂房里抬了出来,那一刻,“我彻底崩溃了”,庭上的李丽娟恸哭起来。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