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桥头镇政府公车私用 当事人被处500元罚款
2013年10月16日 09:05:23
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昨天,永嘉县桥头镇政府对微博曝光该镇一公车被私用一事回应称,确系镇政府驾驶员接送领导返程途中公车私用,将给予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通报批评处分。
前天晚上7时20分许,一辆喷涂着“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的黑色本田轿车停靠在永嘉瓯北双塔路上。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副驾驶座上还有一名60岁左右的妇女。停靠期间,男子下车打了一通电话。10多分钟后,一对中年男女领来一名七八岁的男孩,该公务用车带上男孩后离开现场。
“都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桥头镇的公务用车怎么开到瓯北来了?”恰巧路过的网友“sjj俊杰”怀疑驾驶员私用公车,便用手机悄悄拍了几张照片,随后发至微博,并由此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网友“LoCo哥”说,公车私用就需要大家一起来监督,群众如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只会更泛滥。支持发帖人,应该直接爆(曝)车牌。
昨天下午,桥头镇政府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确认该镇驾驶员杨某私自使用公车接送家属。桥头镇党委、镇政府昨天下午研究决定,对当事驾驶员杨某处以500元罚款,同时通报批评,下一步将加强驾驶员教育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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