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0月17日讯 一时冲动,代价很大。今天,从嘉善县公安局传来消息,那个喝了3两白酒,强行关掉行驶中公交车车钥匙,害得212路公交车冲上中央隔离带的白衣男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于昨天被警方刑事拘留。
这个白衣男子叫刘东辉,37岁,安徽人,初中文化程度,做机电配件生意。
公交车司机朱师傅说,10月15日下午,刘东辉和两位朋友是在惠民站上的车,当时满嘴酒气。他们上车后不久,刘东辉就在车厢里吸烟。
公交车内几个监控探头记录的画面显示,当天下午3时26分左右,身穿白色衬衫的刘东辉在靠左侧车窗的位置坐着,这时,他从烟盒里拿出一根香烟点燃,边吸烟边打电话。驾驶员从反视镜里注意到了他,进行提醒,但刘东辉没有掐灭香烟,反而指责朱师傅超速行驶,扬言要拔掉车钥匙。
3时37分,刘东辉离开原先的座位,坐到驾驶室旁边一排的位置,一手拿着烟盒,一手不时挥动,嘴里不停地说话。3时42分,刘东辉离开座位,站到驾驶员身边,手指方向盘位置,并且推搡了一下驾驶员。而画面最终定格在3时42分46秒,因为下一秒,他做出了一个把全车人生命当儿戏的举动,直接关掉了公交车钥匙,结果公交车径直撞上了绿化带,一棵直径大约15厘米的香樟树被撞断并连根拔起。
朱师傅说,事故发生后,他马上报警,并紧锁车门,直到民警赶到。
记者了解到,“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比较重的罪名,一般量刑在3年到10年,当然最后还要由法院综合考虑后依法作出判决。
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刘东辉的行为是“间接故意”,尽管他事后说自己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结果,但一个正常的人都知道,对正在驾驶中的汽车司机进行推搡,并强行关掉车钥匙会发生什么后果。而且,这件事情发生的地点很特殊,是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不仅影响车上乘客安全,也会影响马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遗憾的是,刘东辉浑然不觉此事的后果。事发后,他和朋友还拨打了报料电话,要求新闻媒体曝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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