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16日电(记者张奇志、余靖静)台风“菲特”过境,浙江宁波遭遇重创。记者16日从宁波市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上了解到,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受灾特点,宁波市政府密集制订出台了“1+11”政策文件,明确扶持政策措施,确保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子跃说,防洪抗洪是考验,恢复重建更是考验。政府推出的“1+11”政策组合拳,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力度也很大,希望能想受灾群众、受灾企业之想,急受灾群众、受灾企业之急,干受灾群众、受灾企业之盼。
据了解,宁波多地水稻、经济作物等因浸水时间过长,颗粒无收,而农业企业大多没有保险。针对这种情况,宁波市规定,农、林、渔等部门需对受灾的晚稻、果园、茶园、渔业等进行认定和补助,此外,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因灾后新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额进行贴息,贴息比例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对受灾特别严重的畜牧、水产养殖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示范合作社、专业规模场(户)新增的贷款,按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50%补助,补助期限暂定6个月。
台风“菲特”导致宁波2.5万家工矿企业停产。对此,宁波从2013年市级工业专项资金中调剂100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严重的县(市)区工业企业恢复生产中所需新增贷款的担保公司担保费,并新增安排2000万元给受灾较严重的县(市)区,专项用于对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酌情补贴。同时,宁波还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如受灾企业因受灾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受损的企业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原材料等,可以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灾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等。
为避免受灾企业因银行抽贷出现“灾上加灾”的情况,宁波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急启动信贷绿色通道,建立“特事特批”机制,落实“一户一策”措施,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贷款优先办理,实行利率优惠;对确实因灾无法按期还款的企业和农户,及时给予贷款展期或转贷,以确保不对受灾企业抽压贷,并视情合理增加信贷。
为了加快灾后保险理赔,宁波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优化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手续,用足用好预赔政策。据估计,从前2个月才能到位的定损理赔周期,现在可简化成半个月至20天。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宁波对应由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实施临时性减征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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