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金乡镇灵峰南路,村民对房屋进行清理整修。陈晓彬摄
浙江日报杭州10月21日讯 “菲特”台风带来的持续强降雨,给我省带来重大损失,不少地方房屋被淹,耕地被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受淹的房屋会有安全隐患吗?水毁耕地如何修复?对防范地质灾害有何长远举措?就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建设、国土等政府部门,请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专家给予解答。
记者:这次台风后,不少地方房屋被水淹的时间比较长,会不会带来安全隐患,如何防范?
王田凤(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总经理):房屋进水以后是否受损与房屋自身结构、进水前的状况以及被淹时间长短都有关系,相比而言,下面几种类型的房屋更容易产生安全隐患:房屋受灾前已经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均匀沉降、倾斜、开裂等安全隐患;底层内外墙粉刷砂浆脱离严重;部分老建筑建设标准低,无圈梁构造柱,采用空斗墙;一层由住宅改为商铺,承重墙破坏较严重;部分房屋采用木结构,梁柱有不同程度腐烂。这些房屋经洪水长时间浸泡后,可能会产生墙体强度降低,局部甚至整体坍塌的风险。
省建设厅在组织对受淹房屋和建筑工地的安全情况排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些住宅楼原先已被鉴定为危房,经雨水浸泡后,危险程度进一步增加;有些百年老房,出现内外墙倾斜、局部存在随时坍塌可能;有些木结构房屋梁柱有不同程度腐烂,局部墙体已经出现坍塌等。
对这些问题,当地政府部门应尽快研究确定综合性受淹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方案,做好隐患处置、危房鉴定等工作。如果群众担心自己的住房安全,也可以请专业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排除隐患。
记者:水毁耕地如何修复,有无政策支持?
黎增锋(省国土厅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据统计,这次全省共有10个市63个县(市、区)500多个乡镇7600多个行政村发生耕地损毁情况,受灾耕地面积超过30万公顷,其中灾毁耕地7500多公顷,主要是受强降雨影响,造成洪涝、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以至于耕地耕作层流失、泥石覆盖、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被冲毁。
水毁耕地原则上都要进行复垦。耕地复垦要按照《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有砂石覆盖的,先要清理砂石;如果表土被冲走,还要给耕地做“植皮”手术,移植表土,确保复垦后耕地能满足农业生产要求。被冲毁的对农民生产生活有影响的田间道路,沟渠排灌等农田水利设施要优先修复。防洪堤坝被冲毁的,要先修复防洪坝,防止二次灾毁。
纳入水毁耕地复垦项目的,省市县各级财政均有补助。如果农民有耕地在这次灾害中被毁,可以向村里提出,由村里申请纳入土地复垦项目,经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后,提出复垦方案,按方案进行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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