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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带团只敢报景点,有人望着迅速缩水的钱袋动起了转行的念头
新旅游法实施 导游叹息:逛着把钱挣这样的日子没了
2013年10月22日 04:36:25

   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前几天,旅游圈的微信上流传一段导游的吐槽,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新旅游法效应:自从法律规定不能强迫或诱导购物,不能加自费,境外不能收客人一分钱,并且要严格按照行程带团,所有导游领队本着遵纪守法的原则,坚决捍卫游客不购物不加自费的权利!(具体情景请见版面右下角)

  段子当然是夸张的,但对很多导游和领队来说,《旅游法》正式实施三周以来,射进现实的除了阳光,更多的是不知所措式的迷茫和小心翼翼式的工作状态。

  整个导游界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可尴尬的是连石头都若隐若现。

  当了多年的导游

  突然觉得不会当了

  ●婉拒了游客要求的陈姓导游:“旅游法对导游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对于绝大多数持证导游来说,旅游法的实施让我们变得格外谨慎,不敢越雷池半步。”

  “国庆期间我在菲律宾的长滩度假,自由活动那天我原本想去长滩一家著名SPA馆放松一下,所以提前把SPA馆的名字和电话给了导游,让他帮我预约,但没想到导游婉言拒绝了。”杭州的莉莉小姐,在悠游的微信上抱怨,“我想不明白,难道旅客求助时,导游可以随意拒绝吗?”

  记者辗转联系到这位姓陈的导游,问起事情的始末时,陈导也觉得着实无奈。

  “旅游法对导游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我如果帮客人联系,就很有可能会被视为在向旅客推荐自费,我可不想惹这个麻烦。”陈导跟记者解释说。

  其实,按旅游法规定:消费、购物点、自费项目这三项是要严格禁止的,但游客主动提出要加的项目还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需要全团游客百分之百签名同意”。然而,这高压线,几乎没有导游愿去触碰。

  陈导还“转载”了同事的故事给我们:这位导游到达景区前甚至让游客帮忙收索道费。“现在我绝对不能碰钱,否则旅行社会找我麻烦。”

  “说实在的,别说游客有意见,我们都快不知道该如何当导游了。”陈导一声叹中,个中滋味都有。

  由灰色变透明

  “逛着就把钱挣了”已成过去

  ●带团7年的陈斌:“算了算,我们夫妻俩的年收入,一下就从20万左右跌到了10万元。”

  在外人眼里,导游这一行性价比很高:在看风景的路上,逛着就把钱挣了。

  《旅游法》出台之前,带购物团是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旅游行业,购物已是一种“明”规则,每条线路如何操作,每个购物点拿多少,每个参与者分成多少都在账面上。资深导游许先生,给记者详解了导游带团分成的整个流程:

  带一趟购物团,导游先交保证金、人头费,未出行导游便先“负债”。一般是旅行社、购物点、导游(包括开车师傅)按1:1:1分成。从带购物团开始,导游的“负债”之旅也就随之启动——保证金根据距离长短等决定,一千至数万不等。人头费则按照参团游客数量,交几十到几百元不等。“保证金是购物团与非购物团都要交的,人头费是购物团独有的。交这些钱就是为了约束导游。”

  许先生说,一般一个20人的华东线购物团平均每个游客大概买超过300元的东西,就能让各个利益环节都受益。

  新旅游法的阳光,既照亮了以前旅游市场的灰色地带,同时还投影在了导游的钱包上。

  比如带了7年华东线团的陈斌就觉得最近导游的日子不好过了。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旅游有淡旺季,如果按照以前正常带客人购物进店的话,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他们夫妻都是导游,这样算来,两人的年收入在20万左右。

  但《旅游法》实施之后,游客的购物提成,没了;游客自费项目的提成,没了。导游的收入只能靠旅行社三四百一天的补贴维持。“按300元一天的补贴算,一个月最多带20天团,总收入也就6000元,加上3个月的淡季,年收入总共就五六万。”

  从江西到杭州打拼了7年的陈斌,原本想和妻子凭着这些年的积蓄,一起在杭州付个首付,有一个自己的小窝。然而,新旅游法让这对导游夫妻的生活走到了十字路口:夫妻俩对于是否还要留在杭州有了争执。因为按照现在的收入,生活压力会很大。

  而陈斌身边,已有不少朋友开始或计划跳槽。

  有人转岗有人改行

  大浪淘沙谁能坚持到最后

  ●老导游老方:“现在带团出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基本只能介绍景点,其他的提都不敢提。说真心话,积极性肯定没有以前高,跟从前比懈怠了不少。”

  据了解,目前挂在杭州导游服务公司的兼职导游大约有三四千人,而全省的兼职导游约有几万名。杭州一家挂四星以做华东线为主的旅行社老总告诉记者说,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导服人员的转岗或者改行可能会是一种趋势,特别是一些兼职导游。

  “以前一些兼职导游没有工资,收入来源主要靠购物、景点回扣,现在旅行社的操作模式基本为‘一价全包’,让导游在很多方面受到了限制,月收入降低至三四千元,的确有部分人开始考虑换工作了,”省中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省中旅已经和60多位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我们计划与130名导游签订劳动合同,除了支付每月1470元的基本工资外,还将根据导游的不同星级和资质级别,给出不同的带团补贴,借此留住导游。”

  杭州一家中型旅行社负责人透露,以前该旅行社挂靠有20多个导游,旅行社只支付极小部分的补贴,但不提供工资,导游收入靠日常带团进店购物提成弥补,《旅游法》实施之后,提成部分归“零”,不少导游都自谋出路去了,如今坚守岗位的不足一半。

  “从目前的状况看来,导游行业人才的流失已开始发生,高端的优秀导游因没有购物团而收入锐减,这种优秀的销售人才可能转岗去售楼等。而一些人缘、能力处于低端的导游,就存在被淘汰和被转型的情况。”著名旅游专家、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博士说。

  “很多这个行业的人都已厌倦了低价竞争,该到重新洗牌的时候了,”浙江省质监所所长章垠告诉记者,“旅游法落地肯定会有一个市场的适应期,但这是让旅游市场转型的必要过程。重新洗牌后,大家都专心做产品,没有了消费担子,导游可以更加纯粹地做讲解,更好地服务旅游,本身也是回归本位的一种体现。”

  ●虚拟情景1

  导游:今儿我们去塞维利亚,塞维利亚是……是……一种表演形式的发源地。

  客人:不就是佛拉明戈吗?

  导游:对!牵涉到消费的都不能说,介绍也不行,有诱导嫌疑。

  客人:但我们真想看啊!全团签字同意不就好了!

  导游:签字同意也不行,法律规定我们境外不能收钱,你们晚上自己订票自己打车去吧,我不能犯法啊。

  ●虚拟情景2

  导游:老城里请紧跟我走,不要在商店前停留,我们没有时间购物。

  客人:我们总要买些纪念品吧。

  导游:不好意思,没时间。

  客人:我们买很快的!

  导游往店门口一站:要买从我身上踩过去吧!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黄蕾 林焱挺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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