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出租车15秒连撞四人两车》后续报道
横店的哥药驾致一死五伤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3年10月22日 06:28:01
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10月8日晚上,东阳横店,一辆出租车连撞多人,造成一死五伤。事后肇事的哥称自己吃了3袋感冒药,昏昏沉沉(见10月10日《浙中城事》4版和10月11日3版报道)。
10月18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了肇事的叶某。
叶某,男,48岁,江西永修人,有10多年驾龄,今年才到横店开出租车。
10月8日那天,叶某夜班,下午4点就接了班,生意还不错,一直到晚上八九点钟才买了饼填了肚子。
“那天我有点感冒,中午饭前吃了一包老家带过来的感冒药,午饭后吃了一包,”叶某回忆说,“下午两点左右又吃了一包,感觉有点累,脑子里晕乎乎的。”
但由于想再多带几个客人,叶某不顾自己犯困,依旧在街上转悠。当晚10点多,惨剧发生。叶某被拉出驾驶室时,看上去昏昏沉沉。
东阳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叶某在吃了感冒药后犯困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是一种对不特定人安全产生危险的行为,撞伤一名路人后,不顾街上人来人往加速逃跑,不计后果,持续加速,并再次碰撞三人三车,主观上明显具有放任危害不特定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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