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温州鹿城区仰义某出租房内,一名女子被人割喉,凶手还在墙上留下了“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这样的字迹。
到底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惹出了这样一幕悲剧?
昨天,温州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杀妻惨案”,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担任审判长,庭审全程网络视频直播,温州法院等官微也同步跟进。
案件回放:
出租房惊现女尸,墙上写有凶手名字
今年3月15日,温州鹿城区仰义某出租房内,惊现一具女尸,警方发现案发墙面上还留有“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字迹。这名女性死者的手臂上,还留有“宝贝等我几天,黄泉路上你不会寂寞”和“或许另一个世界不会有欺骗和背叛”等字迹。
这些字迹,也成了警方破案的重要突破口。
循着笔迹线索,民警迅速锁定了躲藏在云南彝良县的嫌犯蔡某。蔡某,男,27岁,云南省彝良县人,是死者王某的丈夫,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21日,蔡某怀疑王某有外遇,把她带到云南省邵通市某山上,对她进行殴打,导致她晕迷。蔡某以为王某死了,把她丢在山洞里,离开了现场。王某之后苏醒过来,自己报了警,获救。
没想到,事发后,他们仍保持着电话联系,蔡某还逐渐取得王某的谅解。今年年初,蔡某得知王某在温州打工,就赶到了温州,租了一间位于鹿城区的出租房,和王某一起生活。这期间,蔡某又怀疑王某和另一名男子有染。
1月11日下午,蔡某为了这件事,和王某在出租房里发生争吵。蔡某随后从公共灶台上拿了一把菜刀,朝王某颈部猛砍一刀,导致王某当场被砍死。蔡某随后在现场墙面上写下“死者王某,杀人者蔡某”等字样,逃离。
庭审直击:
怀疑妻子有外遇,两次要取妻子性命
庭上,蔡某对自己用菜刀砍死妻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不过,他辩称,2011年8月,因怀疑妻子与一罗姓男子有染,气极之余,将妻子带到山上殴打,那次并没有杀妻的念头。
去年5月,他因盗窃罪被判拘役,刑满释放后,又与妻子通过QQ取得了联系。“我很爱她。只要她向我要钱,我马上就打钱过去。”蔡某说。
如此深爱妻子,为何又痛下杀手?
今年1月10日,蔡某发现妻子王某背着自己,和一个叫阿付的男子,混在了一起,关系密切。气愤的他用啤酒瓶砸伤了阿付。
夫妻俩又为了这件事,在出租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蔡某说,“后来跑到公共灶台拿了一把菜刀,又跑回到房间里,朝妻子砍去……”
“她流了很多血,双手不停地抖,眼睛一直瞪着我,我就找来一条丝巾盖住了她的眼睛。”蔡某回忆。
庭审中,公诉人问他:“案发后,有没有清理现场?”
蔡某回答很干脆:“没有。”他用被子盖住了妻子的尸体,给女房东打了个电话,说要续租房屋,随后把房门从外面锁上。
蔡某的辩护人提及,他左手上的伤疤,是在老家自杀留下的。杀掉妻子后,只是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儿子。
他或许是想说明,蔡某也是个重感情的人。
庭审细节:
案件视频、微博直播
嫌犯称不需要从轻处罚
庭审中,王某的家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蔡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9.6万余元。
蔡某说,他愿意赔偿,但是他不知道拿什么来还。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蔡某因感情纠纷持械故意杀死一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蔡某的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2011年蔡某杀人未遂的事实,只是夫妻之间的吵架斗殴,并不构成犯罪;认为2013年的杀人事实,王某负有主要过错,是本案发生的直接导火线,蔡某属于激情杀人,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
出人意料的是,蔡某当庭表示,自己不需要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为何要对这起案件进行网络视频和微博直播?
“作为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一环,网络直播和微博直播,能让公众第一时间目睹案件审理细节,保障公众对案件的知情权,打破传统的‘司法神秘主义’,这也是我们司法工作越来越公开、自信的表现。今后,温州法院将逐步推进网络直播、微博直播工作,努力打造‘大案小案同上微博,网络直播渐成常态’的新局面。”温州法院有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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