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85岁的张大爷(化名)前天找到本报反映,不久前他在杭州物美超市文一路店购物时,被罚款300元,原因是一包3块钱的绿豆没付账。那件事后,老人内心非常自责,甚至想过寻短见。
而最近,张大爷发现自己时常丢东西,到医院一查是老年痴呆症。他又想起了在超市被认定为“小偷”的一幕,觉得这个罪名真是担得挺“冤”的。
老人说,他每月有几千块钱的退休工资,不需要超市退还罚款,只想把事情好好解释清楚。
坐在记者面前的张大爷很瘦,头发已经花白,衣着简朴而整洁,身子挺得很直,但脸上却布满了忧郁的神情。“我要给自己一个交代,”老人一直喃喃自语重复着这句话。
事情还得从今年8月份说起——
尴尬:糊里糊涂忘算了绿豆钱
张大爷已经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天了,只记得那是8月下旬的一个黄昏,天已经微微暗了下来,他一个人来到文一路上的物美超市买东西。
在超市里逛了一圈后,老人走到了蔬果区,挑了两个瘦长的大白萝卜,过了秤,喜滋滋地拿在手里往外走。
一路走着,张大爷又看到了货柜上的绿豆,挑了一包后径直走到一个收银台前。“当时这个收银台的电脑坏了,我就走到旁边的收银台,电脑也坏了,只有最边上的一个收银台是好的,大家都往那儿走。”
看着人群一股脑儿地涌向唯一的一个收银台,老人心里有点急,想走快点,可手上满是东西。于是,他把背着的黑色小包扯到胸前,拉开了最外面的口袋,把绿豆塞了进去。因为马上就要结账,张大爷特意没有拉上口袋拉链。
脚下加快了步伐,张大爷跟着人群在收银台前排上了队。等了一会儿,轮到他付钱了,可经过这么一番混乱折腾后,张大爷把塞在包里的绿豆忘了个一干二净。萝卜付完了钱,张大爷抬脚就往外走,刚走出没几步,出来两个人把他给拦住了。
直到那两个人把他带到了旁边的一个房间,张大爷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屋子很小很黑,没有灯,他们说我违规了,我才明白他们是超市的人,才想起来包里有包绿豆没付钱。我,一下子觉得没脸见人了。”张大爷一脸懊恼,眉头皱在了一起,“这是我的错,我得赔。”
沉重:心里从此有了一块“大石头”
张大爷掏出了200元,想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可他们说200不够,要300。当时我恨不得钻到地底下去,哪怕要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我也愿意。”老人按超市人员说的,乖乖地交上了300元钱。
张大爷是个要面子的倔强老人,超市工作人员询问老人的具体家庭住址,他哪里肯说。“他们会通知社区我是个坏人,是个‘小偷’,让社区盯牢我。”老人摇着头,“我这张老脸已经没了,不能连累家里人也抬不起头来。”
走出超市,直到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张大爷的脸上还是烫烫的,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
进了家门,张大爷一个字都没跟家人提起,连老伴也瞒得一丝不漏。吃过晚饭,闷闷不乐的老人早早地睡了,只说自己今天有点累。
从此,这件事就成了老人的一块“心病”,两个月来一直烂在张大爷的肚子里,始终没对家人透露过只言片语。但“小偷”这个词太沉重,把一辈子老实本分的张大爷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十几岁来到杭州,在一个厂子里当学徒,二十几岁在一家事业单位开始做后勤财务工作,一直干到退休。”张大爷从事财务工作一干就是40年,这也是他心里最拧巴的一点:自己大半辈子都在跟钱打交道,从来没有出过错,怎么年纪大了会出这种事?
恍然大悟:老年痴呆是“元凶”
“活了大半辈子,当爷爷的人了,现在做了‘小偷’,叫我怎么受得了?”此后,这个阴影一直在老人心中挥之不去。
不知怎的,心里郁结难舒,张大爷开始频繁地丢东西,身份证、领退休金的银行卡都丢过好几次,密码想不起来,要一一拿笔记下来。
今年9月份,老人终于向医生吐露了自己的状况,一检查,医生开出了一纸证明:“老年性脑萎缩,老年性痴呆”。拿到证明的一刹那,张大爷呆了好一会儿,“医生告诉我,有个退休老人跟我一样,坐公交忘记刷卡,买东西忘记给钱……”听到这些,他心里才稍稍有些释然。
“做了错事要认,”张大爷一直是这样的犟脾气,“但我想跟超市的人说说,把这个事解释清楚,我心里才能安耽。”
超市:道歉并承诺给老人答复
前天下午,记者带着张大爷来到了物美超市文一路店,找到了休闲食品课课长向先生,也是当天的值班经理。
“因为是8月份发生的事情,离现在都2个月了。处理这个事的是店内的安保人员,属于后勤部,今天没上班。我先把事情汇报给领导吧。”向先生说罢,拨通了领导电话并讲述了整个事情的原委。
随后,向先生代表超市向张大爷道了歉,但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他表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才能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事发那天我不在场,不知道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等向几位当事人了解完情况后,再给老人一个具体答复。”
向先生态度较诚恳,试图安抚心情低落的张爷爷,还提出要送老人回家,并送上一个水果篮以表歉意。
但张大爷拒绝了向先生的好意,表明自己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超市退还300元钱。向先生表示,这300元将捐给一家公益机构。
离开超市后,老人坚决不肯让记者送他回家,无奈之下,记者只能把他送到公交车站。看着渐行渐远的公交车,记者希望张大爷从此能放下心里的这块“石头”。
律师:
100倍的罚款比例
明显过高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孔建祥律师。孔律师表示,严格来说,商场超市没有处罚权,如果发生涉嫌在超市偷盗行为,金额较大的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来调查处理;而金额较小的,则商场超市一般根据行业内相关规则来进行协调处理。
对于张大爷的这个事件,孔律师说,3块钱的商品金额很小,可以不报公安机关而由商场超市自行处理,但3块钱的绿豆被罚款300元,这个100倍的比例明显太高了,有点过分。
“超市应对此类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确认,从多方面了解当事人是主观故意,还是失误错拿,或者其他因素,根据实际情况来灵活处理。”孔律师说,“从该事件中的老人年纪较大,但经济状况良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来分析判断,其主观故意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对于此类事件应以教育为主,不应如此严重处罚。”
同时,孔律师表示,平时媒体报道中确实存在一些在商场超市内顺手牵羊的例子,甚至极个别人也有专门以此为业的,但超市也不能对此简单定性,如果认为有偷盗嫌疑的,并且金额较大的,则应报公安机关处理而不得自行强制进行处罚,对于金额很小的偶发事件,也只能根据相关行规来谨慎协商解决。
讨论:
超市遇上同类事件
能否处理得更人性化些
“请给老人多一点关爱和呵护!”此事受到了一些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说,家里也有同样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常常会忘记很多事情,有时连出门要锁门都不记得。
有网友说:“老年痴呆症又叫作失智症,记忆衰减,经常丢东西是老人患失智症的一个征兆。但是,其实失智症就像是一场感冒,不同的是这更需要家人、社会更多的耐心和关爱。”
对于超市该不该对老人罚款,向先生表示店内的安保人员确实无权强制对老人进行罚款处理。“但超市也有超市的无奈,因为害怕报警会留案底,不少人被抓后会主动提出私下赔偿解决,不希望我们店里报警,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
另外,对于如何人性化处理老人“小偷”,向先生也有话说:“我们确实碰到过一些老人会贪小便宜的现象,有老人会把不同价格的散装食品混在一起,贵的夹在中间,企图以便宜的价格蒙混过去。还有个别老人会夹带小的商品出去,假装一时大意。对于我们超市来说,有意偷盗和无意顺带真的很难判别。”
在规则与道德的冲突之间,我们能不能更客观地看待和处理,对老人能不能多些耐心,说话方式能不能更委婉,做事手段能不能更人性化,希望有关单位能以此为鉴,尽量避免类似张大爷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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