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从10月21日开始,我市民政部门开启了“阳光救助暖万家”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民政工作人员走进湖城各街道社区,向困难群众宣传有关低保和临时救助的优惠政策,并联同市电力部门现场办理我市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月免费15度用电工作。
太湖旅游度假区滨湖街道横塘桥村的肖福江一家是低保户。今年57岁的他最近因心脏手术在家休养,妻子因病下身瘫痪,两个女儿在上学,家里两间平房也是危房改造时改建的。因此每个月七八百元的低保救助金成了他家的主要生活来源。“我市社会救助主要针对像肖福江这样的困难群众,救助的力度也比较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李建军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市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明显提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农村提高13%。城乡标准比例由去年的65%提至71%,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为505元和360元,城乡平均月补差为334元和214元,城乡月平均补差水平达到平均低保标准67%和60%。”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合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8884万元,其中城镇发放2553万元,农村发放6331万元。同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我市及时发放了困难群众基本价格补贴52011人、 107万元,从3月开始启动了37800多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月免费15度用电工作。
除了对困难群体的常规救助之外,我市还对突发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实行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性救助。此项救助对象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今年,全市临时救助资金按人均不低于3元的标准筹措,截至9月底,共筹资870.95万元,救扶困难群众11396人次、620.24万元。“为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今年,我市还全面启动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工作。”李建军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市已救助外来务工人员7户次、 15人次。
(本文来源:湖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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