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给公共自行车上锁,一个看似小的举动,实质却是侵占公共资源,是没有公德心的表现,也有损城市文明。类似的把公共资源据为己有的行为和现象,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我们该怎样提高公共资源的管理利用水平?连日来,我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公共资源要共同维护
李建华(市文明办城市文明创建处副处长)
公共自行车是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占用,对这一自私自利的不道德行为,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加以谴责。这是公共意识、公共责任和社会公德的缺失,也是法律意识淡薄所致。要通过宣传教育、增设监控、列入诚信黑名单、开设举报电话、进行媒体曝光等手段,多措并举,合力加以遏制。
由此我们还看到,社会上类似侵占公共资源的现象还很普遍,违章停车、沿街设摊、占道经营、毁绿扒路、私搭乱建,这些都是侵占公共资源、罔顾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公共资源具有公共性、稀缺性、社会性等特征,人人都有享受公共资源给自己带来便利的权利,但同样也有维护其免遭损害的义务。因此,我们要共同努力,维护公共资源不被少数人侵占。
大型小区将增设服务点
王兴焰(市市政设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发现锁车现象后,我们就一直在研究对策,作为管理部门,有责任尽最大能力保证市民用车。我们将在早、晚用车高峰加派调度人员,最大程度加快车辆调度速度。
从本质上看,市民怕借不到而锁车,这种现象是由供需矛盾引发的。目前,在老城区投放的公共自行车为3500~4000辆,但老城区市民办卡的已经超过4万张,10:1的比例已经远远超过3:1的合理比例。我们预计,到年底办卡量或超过5万张,供需矛盾会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计划实施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四期工程,对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容,增加公共自行车的投放量,尤其是在一些大型小区,将增设更多服务点。届时,网点的布局设置将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这样可以使市民用车更方便一点,但在高峰期集中用车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从其他城市来看,杭州目前有2000多个服务点、6万多辆公共自行车,量大面广,调度工作也难以面面俱到,只能在重点区域进行。与之类似,其它城市的管理部门也只能尽量保证市民借车后能“还得进”,而不是“借得到”。
执法部门要依法处罚
袁庆华(市委党校副教授)
给公共自行车私自加锁,其实是另一种“公车私用”,跟机关单位里公车私用一样,其实质都是非法占用公共资源,剥夺了他人的使用权。从危害性来看,这种行为首先是对公共权利的一种侵犯,也是对管理单位权利的一种变相损害。其次,它影响了公共效益的最大化,本来每一辆公共自行车都可以满负荷被利用,但现在因为你上锁,别人想用都不能用。因而也人为增加了人际关系的紧张。最后,在某种程度上,也损害了绍兴的城市形象,跟我们创建文明城市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此外,这种行为也跟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相违背,也可以说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能影响或者限制别人行使权利”。
怎么来对待这种行为?我想首先还是正面教育为主,其次就是要依法处罚。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对其中的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依法处置。
城市管理需部门合力
陈泳(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副主任)
与公共自行车被锁类似的侵占公共资源的现象,在我们城管执法过程中也时常能遇到。比如占道经营、占道洗车随意排污等问题。
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行使城市管理中有关市容管理等7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管理审批、监管、执法等环节中处于末端。但像占道经营、占道洗车随意排污等问题往往暴露在末端,而这些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解决,需要多部门配合协调,光通过城管执法一家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比如9月份,光数字城管采集到的市区范围内占道洗车、占道维修车辆等相关案件就有71件。由于洗车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管理,出现了一系列影响环境卫生、占道经营、随意排污、噪声扰民、乱停车辆以及损坏公共设施等现象。这就需要相关专业部门加大规范整治力度,引导洗车行业向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优质化方向发展。道理相同,另类“公车私用”等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也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去遏制。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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