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幸亏农技人员及时上门医治,现在我的南美白对虾又活蹦乱跳了。”象山县泗洲头镇墩岙村的养殖大户邵林健,见人就夸“便民服务卡”很管用。日前他的南美白对虾出现病态,他就试着拨打“便民服务卡”上干部的联系电话求助,结果困难迎刃而解。
从2012年4月起,象山县在深化“村民说事”、“村务会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民事村办”制度。让干部直接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活动常态化,通过“民事收集”、“会办”、“反馈”等载体,推动干部服务基层、破解难题,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搭好平台、建好队伍、明确内容等程序,架起干群沟通桥。”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能迭介绍说。该县整合村级党员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建立统一的“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民事村办”服务室,接受办理群众的各类民事诉求。建立以村级组织党员干部为主心骨、投身农村的热心人士为补充的民事代办员队伍,指导各村整合现有的村邮员、劳动协理员、计生专干等岗位与待遇,通过公开推荐,选拔产生1~2名群众认可、素质较高、挂牌坐班的专职民事代办员。目前已建立民事代办员队伍154支1200余人。根据群众需求,各村“民事代办”服务室合理设定办事内容和范围,分党务村务、农业生产、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群众致富、法律咨询等六大类56项内容,并制定服务工作指南和手册。
在实施过程中,该县坚持“群众满意为第一导向”,在民事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并征求当事人的满意度评价。依托村务会商会议,对代办员、办理事项进行通报、评议,每月上墙公示办理内容、代办人员、办理时间及评定意见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自“民事村办”制度实施后,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新桥镇板岭村部分养殖户因资金问题,向村“民事村办”服务室寻求贷款帮助。经村“四套”班子成员商量后,组成工作组帮助协商联系此事,通过工作组多次与当地农村信用社沟通,为养殖户上门宣讲信贷政策,积极帮助村内虾塘养殖户、花木种植户等通过联户担保的形式向农村信用社借贷。截至目前,共帮助34户农户办理小额贷款,总额达200万元。
“民事村办”为基层党组织群众、服务农村搭建了平台。制度推行以来,象山全县已累计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事项1.67万起,办结率达98.6%,各类事项办结时间平均减少61.5%,办理件数同比增长46%;排摸不稳定因素265件,处置矛盾纠纷263起,调解率达99.2%,农村信访率同比下降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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