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你每个月领到手的工资,是老板说了算,还是与企业“协商”来的?从2000年开始,杭州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截至去年底,已经累计签订企业工资协议18507份,涵盖企业52033家,覆盖职工246万余人。
现在,杭州打算要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高度了。昨天,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其中一个议题是对《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啥叫工资集体协商?说白了,职工方和企业方坐下来,依法就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杭州拟规定,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作为授予企业或经营者荣誉称号、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
有了制度,接下来要确定协商的代表。《条例(草案)》说,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人数为三至九名,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每方代表不得少于5名,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的协商代表,然后,双方还要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方的首席代表由企业的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的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的本企业其他负责人来担任。协商的人确定之后,还要进行公示,让大家伙都知道是谁在谈。
双方要谈些什么内容,《条例(草案)》也规定得很清楚。主要包括:劳动定额与计件单价;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和最低工资;各岗位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和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等等。
而且,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周期和次数,比如当企业利润增长或者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时候,职工方可以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相反,如果企业因为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难以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方也可以提出工资调整方案,与职工方进行集体协商。
职工方想协商一下工资,企业方死活不回应,咋办?《条例(草案)》说,对拒绝或拖延答复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方首席代表拒绝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企业方无正当理由未在六十日内完成协商等情形,有关部门将对企业进行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还不改正的话,将对企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可以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