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富阳法院昨天对外通报,改变以往一名法官包案到底旧模式,首推倒逼执行机制对付“老赖”,这在杭州属于首创。
以往执行案由一名法官包案到底
记者曾采访过一起因执行法官推诿、应付,导致当事人案子迟迟得不到执行的例子。
2011年7月,江西的邓某向浙江某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被浦某拖欠一年多的木材款。同年9月,法院判浦某支付拖欠款15万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邓某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没与邓某联系。
同年底,邓某经人提示,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查询发现,其与浦某的案子已“执行终结”。向法院打听到执行法官后,法官告知邓某,浦某已离婚无小孩,名下无任何财产。这个答复让邓某莫名其妙。他本来得知,与浦某生意往来间,知浦某已婚且有孩子。
邓某向法院投诉后,法院在去年3月底的一次执行突击中,将浦某抓某。结果证实,执行法官描述的浦某家庭信息都是失真的,浦某再婚且有孩子。这说明,法官对邓某的案子,是在应付、推诿,且因信息沟通不畅,法院为案子的执行做过了什么,邓某无从知晓。直到现在,该案还没解决。
执行难是个老大难,“老赖”难找,财产难寻,还有法院执行机制问题。一直以来,一个执行案由一名法官包案到底,这易致执行法官手上案子太多。当事人拖拉、推诿甚至暗箱操作,致不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打白条”。
杭州唯一一个分段执行改革试点
昨天,富阳法院对外通报,作为全省首批、杭州地区唯一一家分段执行改革试点法院,他们尝试,把执行工作纳入“流水钱”,将一个执行案划分为执行启动、查找财产、财产变现与结案四个环节,明确分段集约执行。
通过相互监督,保证每个环节每个执行人都尽职尽责,做到有据可查,全程最大限度向当事人公开。
法院的做法是:调整执行局内部人员组织架构,将原先按地区片组划分,调整为按执行阶段划分,将执行阶段分为执行立案、分段初执和分段强执三大阶段。
同时,以执行救济、执行监督两大补缺措施,弥补了程序缺陷,打破了长期以来“一人办案一竿子到底”的传统模式。
分段执行为何能化解执行难
记者就上述邓某遭推诿情况,请富阳法院执行局教导员俞江群分析,通过分段执行,如何避免当事人反映的法官执行不力、执行不规范问题。
俞江群说,如果采取分段执行方式,这种现象完全可避免。在分段执行立案阶段,富阳法院建立“专人专电”,就案件执行程序及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明白告知。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将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告知执行申请人。在该环节,法院将调配有丰富执行经验的法官提前介入。
立案后,是分段初执阶段。法院将通过发出执行通知、进行入户走访、综治调查、财产查控等措施,完成无资产处置执行案的结案等。富阳法院设立专门的集中查控组,统一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280名覆盖到村的执行联络员将协助法院。法院保留案件承办人制,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
在分段强执阶段,法院将初执后遗留的执行案类型细分,对措施穷尽、被执行人无法履行、但有大宗资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流转到专门的资产处置科,综合运用司法网络拍卖、以租抵债等灵活方式,实现个案执行。这一环节中,法院与人事、纪检、财税、银监等部门联动,直至追究逃避执行的“老赖”之刑责。
富阳法院表示,分段执行改革试点半年以来,案件平均执行天数,与去年同比下降11.35%;人均月案数量,与去年同比上升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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