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取消10项行政审批许可
2013年11月06日 04:49:18
浙江日报杭州11月5日讯 行政审批、许可的设置和取消,一向为群众所关注。今天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10项行政审批和许可的议案,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原本是《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设定的。修改草案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修改为“举办人才交流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备案”,这也意味着,举办人才交流会今后将只需要备案。
小型锅炉房设计方案核准是《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设定的,由市、县两级质监部门执行。这项许可与建设、消防部门的工作重复,加重了企业负担,通过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这一领域的管理需要,因此予以取消。
此外,本次会议还取消了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医疗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许可,单独选矿许可,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有害废物经营活动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增殖放流许可,城市或者行政区域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测绘成果公布前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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