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杭州孤寡老人周珍珠的烦心事如今得到解决。自退休以后,她靠微薄的工资与老伴相依为命,可是接连而来的病痛,让这个家入不敷出。“我们年纪大了,吃穿都很简单,最大的开支是医药费。幸亏有了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能让我多报销些医药费。”
周珍珠所称赞的“职工医疗互助”,是指由工会发起、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具有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会员合作制医疗保障形式,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措施。这是省总工会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响应广大职工呼声着手抓的重点工作。到2015年底,我省将全面建立和实施市级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
日前,省总工会组成13个蹲点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带着“工会在接地气、出实招、办实事方面的突出问题是什么,离职工的要求有多远”、“当前企业与职工在生产生活方面有哪些实际困难”等问题,看望百位困难劳模和职工,召开百场各种类型的职工座谈会,听取基层工会和职工对省总机关和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
在调研中,省总工会发现,一方面,目前我省职工因重症大病致贫的问题比较突出,75%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存在因病致贫的因素,“一人重病拖穷全家”的现象时有发生,职工群众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抵御疾病风险的愿望非常强烈和迫切。另一方面,从杭州、宁波等地的经验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效缓解了职工患大病重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受到一致好评。然而,省总工会也了解到这项工作目前发展不平衡,个别领导、企业经营者等对这项互助活动的认识不够,怕风险、怕麻烦、怕吃亏,使得这项工作进展较慢。
日前,省总工会出台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力在全省推行这项制度,让因病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都能享受到来自“娘家”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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