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11月5日,绍兴县富盛镇倪家溇村村民朱某的家属,在得知绍兴县人民法院法官董稽川即将作出一份撤销执行的决定后,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凭着这份裁定,朱某的家人可以到村委会领取16万元的现金来帮助朱某治疗,这对处于昏迷状态4年的朱某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这16万元现金来得相当不容易。
2009年11月16日,绍兴县富盛镇倪家溇村民倪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从村中驶出。大约下午6点05分,倪某骑车到富盛镇富盛村方潜桥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同村村民67岁的朱某相撞,经司法鉴定,朱某因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中度)已构成四级伤残,其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也构成十级伤残。
被撞伤的朱某此后一直昏迷不醒,形同植物人,随之而来的各项费用也越来越大。为此,朱某的家人代朱某两次将倪某告上法庭,讨要赔偿。经过两次审理,绍兴县人民法院分别在2010年3月和7月两次作出判决,判倪某需赔偿朱某共30余万元。此后,倪某并未上诉,但判决生效后他也未履行赔偿义务。
由于没见到肇事者的一分钱赔偿,朱某家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此后法官多次上门催讨,倪某却总是一言不发。对法官提出的每月1000元的偿还方式,倪某也不置可否。
这种消极抗拒执行的做法,让倪某付出了代价。从今年9月17日起,绍兴县人民法院分三次连续对倪某进行了45天的司法拘留,希望倪某能及时履行债务。然而,等45天的司法拘留执行完毕,倪某却一下子消失了。从那之后,倪某就杳无音讯。之后,法官通过各种方式追查倪某的下落,却一直没有结果。
倪某到底在哪里?经过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倪某的行踪终于被掌握。
今年5月份,一份查询信息显示:倪某在嘉兴的桐乡市办了一张暂住证。这一发现让绍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们很是兴奋。10月16日,法官们驱车赶到倪某的暂住地,想把他带回,没想到扑了个空。最后,法官们只得通过倪某的女婿顺藤摸瓜找到倪某。在法官对倪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倪某答应跟法官回绍兴。
一消失就3年多,倪某到底在干什么?
经过法官调查,当初倪某在法院判决要他赔偿朱某30多万元后,他感觉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便决定远走他乡避避风头。这三年,他一直在外打零工。三年过去了,倪某以为没有了风险,便到桐乡投靠女婿。为便于找工作,他还办了暂住证。但他没想到,法官们始终没有“忘记”他。
在法官的劝说下,倪某拿出16万元现金交到了倪家溇村村委会。根据倪某与朱某家人的协议,只要法院撤销之前强制执行的决定,朱某就可以凭这份决定书去领取现金。
一场持续三年的“持久战”,以双方都认可的方式结束。法官希望“老赖”以此为戒:不管走到天涯海角,不管怎样玩消失,欠的债是一定要还的。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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