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 如今旅游出国门的越来越多,常见的纠纷不断,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也在增多。
关注这起事件,除了要关注这些滞留旅客的安危之外,我们更多需要了解的,也许是遇到类似的情况,以后怎么办?我们能够从这起事件中得到哪些教训?
今后类似这样的情况,游客需要注意哪些?旅行社该承担什么责任?游客又该如何合理维权?昨天,记者就此请教了浙江省旅游局的相关处室,将疑问一一列出,供大家参考。
●遭遇不可抗力等,游客如何合理避险?
提前做准备,配合领队,不要在国外过度维权
综合多个案例,省旅游局安全管理处处长李伟钢建议游客做好三点:
一、做好提前量,充分了解前往国家及地区的最新安全状况。还要了解当地风俗禁忌以及易出现的突发自然灾害。“游客要有安全、避险常识,团队游如此,自由行更要注意。”
二、随时跟导游保持密切联系,紧急情况下,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三、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
如果遇到像“港中旅”14位游客类似的情况,对领队的服务产生不满,李伟钢建议游客应该和领队好好商量,共同解决。“因为游客肯定没有领队对当地熟悉,而身在国外唯一能够直接帮助游客的就是领队,所以最好能够协商解决纠纷。”
对于这次14位游客“离团”的做法,李伟钢表示不赞同。“我想强调的是,不管遇到什么纠纷,我希望大家都能够回国再商量,你可以留证据,但不要过度维权,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回来沟通,主管部门也会支持游客的合法权益。”
●因为不可抗力,多产生费用谁来承担?
法律明确规定,食宿费用由旅游者自己承担
现在看来,很多旅游团内产生纠纷,往往离不开一个钱字。
这次台风造成的滞留,期间必然会产生额外的食宿费用,而很多游客随身带的现金都非常有限,这时候“钱”就更敏感。
但新版的《旅游法》有明确规定:“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如果遇到像这次“港中旅”游客的实际困难,身上没现金、ATM机又不能用,怎么办?对此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此详细,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阮裕仁表示,旅行社通常会与游客沟通解决。
常见的办法是,游客写欠条给导游或者通过国内家人给旅行社打钱,导游再向地接旅行社申请帮助。
●不可抗力是否会成为旅行社“免责金牌”?
法律明确有界定,如果游客有异议可投诉
近年来,因不可抗力而引发的旅游纠纷越来越多。由于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即买卖合同签订后,只要有不可抗力,旅行社就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不少游客担心,不可抗力是否会成旅行社一张免责金牌?非也,阮裕仁强调,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的界定。
《民法通则》对不可抗力界定为三种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阮裕仁表示,如果游客对于旅游中遇到的不可抗力有异议,可以向旅游部门投诉,他们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遇不可抗力,旅行社发团的最终依据是什么?
相关部门(外交部或国家旅游局)会发出提醒
2011年,埃及爆发大规模示威抗议活动,当时正值春节假期,杭州多家旅行团也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前返程,回国后有游客投诉,认为旅行社应该预见到事态发展带来的危险,不该发团,因此要求赔偿。
而这个案例也牵出一个疑问:如遇不可抗力(出境游目的地国家正处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情况),旅行社是否发团的最终依据是什么?
对此,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阮裕仁解释说,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做规定,但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现在信息传播很快,比如目的地真的发生了地震、海啸,旅行社肯定也不会发团的。”
而针对政治动乱、流行病等情况,相关部门(外交部或国家旅游局)也会发出提醒,旅行社也都会严格执行的。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