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教育部表示,随着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农村教师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将高于城镇教师。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教育、中西部教育存在巨大落差,贫困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水平较低,这不仅对那里的学生不公平,而且制约着我国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如果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那么教育不公就是社会不公的根源,促进农村尤其是贫困农村教育大发展,其意义远远超出教育的范畴,而成为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途径。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但教师不是圣人,他们也要考虑柴米油盐,希望过上体面的生活。实践证明,光靠道德激励并不能解决贫困乡村的师资问题,要改变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现状,必须从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入手。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补助,堪称一大善政,其意义至少有两点:一是对乡村老师的合理补偿——贫困乡村教师工作任务繁重,生活条件艰苦,他们付出较多,理应得到更多的物质回报;二是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贫困乡村工作,为乡村教育注入活力,给那里孩子的求学梦、升学梦、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梦想插上翅膀。在某种意义上,这份补助看上去是补老师,其实也是补学生,既是对乡村教师的善政,也是对农村学生的关爱。
“乡村教师收入将超过城镇教师”,这个蓝图美丽动人且合情合理,但要把蓝图变成现实,可谓任重而道远。根据教育部的介绍,这项政策的实施时间、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均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众所周知,越是贫困地区,政府财政越紧张,落实补助政策可能“有心无力”。再加上没有明确时间表和补助标准,有些地方还可能“有力无心”。在这方面,过往的教训不少,比如,“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的要求提出多年,但很多地方至今没有做到。那么以此为鉴,“乡村教师收入超过城镇教师”的要求能不能得到切实执行,恐怕不容乐观。
但愿“乡村教师收入超过城镇教师”不是一个美丽的画饼,为此,笔者提两点建议:一、明确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的实施时间表和补助标准,各地可以有所差别,但都应该有硬杠杠;二、加大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作为专项资金支付。而最为重要的是,各地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厉行节约,并时刻牢记那句早已深入人心的话——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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