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创作过一出寓意剧《四川好人》,按初浅的理解,这个剧作的主题可以理解为“好人难做”。四川东部有个达州市,最近发生了一桩搀扶老人被赖撞人事件,也让世人感叹“好人难做”。尤其是被赖撞人的是三个小孩,更叫人愤愤不平,更担心这三个孩子心里会留下阴影,影响他们今后的人生观、世界观。好在有三名目击者出来作证,表示明确看到老人自己摔倒,而非被孩子撞倒。公安部门据此判定蒋某某系自己摔倒,蒋某与儿子龚某某的相关行为属敲诈勒索,并作出相关的拘留、罚款决定,终于还三个孩子清白。剧作家可以据此写一个剧本《达州好人》。
除了三个孩子,还有几个“达州好人”,在此案调查中,起了关键作用。如果不是三位目击证人的作证,三个小孩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摔倒的老人蒋某还被她儿子龚某强行送进其中一个孩子家里住下,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就这样被“绑架”,如果没有这三个证人,这种“绑架”不知要持续到何时。现在回过头去想想,这三个证人出来说话,是挺大胆、挺仗义的举动,顾虑稍稍多一点,就可能把话咽回去了。谁知道那摔倒老人的家里是干什么的?谁知道作证会惹来什么麻烦?这么一想,完全可能不敢说话了。因此,很多人碰到这种事情,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给自己招惹麻烦的态度。
当然,你不出来作证,我也不出来主持公道,长此以往,社会公德必然下滑,以后你需要别人帮助时就没人出来为你说话了——从道理上说确实如此,但对一个特定的人来说,“没人为我说话”这种境遇存在于推理中,是一种可能性;如果作证带来的麻烦就在眼前,多数人会选择不说话。即使良心上过不去,也会找各种理由宽慰自己。这就是大多数人根据现实利益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不是根据逻辑推理来作选择的原因。区别在于,有的人会感到选择的两难,内心会感到痛苦,有的人则没有什么内心矛盾。
达州公安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对公众心理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此番“达州案”刚刚发生时,很多都联想到了多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当时,此案审理相关判决的逻辑依据是“你不撞老人,怎么会去扶她呢”;这个判决的影响在于,由法官来认定“世界上是没有人会做好事的”,你做了好事可能不被法庭所认可,因做好事而倒霉你自己负责——这就是直接叫人别做好人,别做好事;其对社会公德的打击是摧毁性的。后来发生的许多同类案例也表明,这个判决的示范效应是很恶劣的。虽然无法判断蒋某与儿子龚某某的相关行为是否直接受了彭宇案判决的引导,但两个案子本身是极相似的。此番“达州案”的处理结果,对因彭宇案而受伤的公众心理,是极大的抚慰与疗救。
“达州案”报道后面的跟帖中,有一句话很流行:“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但是,蒋某和她儿子龚某,他们生来就是这样的人吗?他们以前应该也做过一点好事的吧?现在怎么会这样恩将仇报的呢?同样,如果不是这个处理结果,三个搀扶老人的小孩的冤情无法洗去,他们长大后还会做好事、做好人吗?有没有可能去做坏事,成为坏人呢?“坏人”和“好人”,“老人”和“年轻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现实中,恐怕不是两个割裂的人群,互相之间,还是存在某种联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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