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12月9日电 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我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据了解,这是国内首次对一个省的法院做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也是我省法院主动邀请第三方“挑刺”的结果。
我省从2011年开始探索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这次测评针对全省三级103家法院,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公开5个板块。这次报告主要发布了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公开3个板块的测评结果。
“测评前,不提前通知、不提示布置、不作动员、不告知测评科目。”负责这次测评的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表示,这次“挑刺”完全在独立情况下进行,测评什么、怎么测评、测评结果均未受到干预。
报告对我省法院的司法公开程度评价较高:对立案庭审公开的重视程度较好,软硬件建设情况较好,98.1%和89.3%的法院分别通过立案接待大厅、网站提供了诉讼指南;103家法院均在网站设置了裁判文书栏目,集中发布裁判文书,普遍提供了裁判文书检索功能;建设了多个执行公开平台,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了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办理进度等统一查询;通过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工作,有效降低了拍卖成本,提升了司法拍卖透明度。
报告也挑了不少“刺”:有82家法院的诉讼指南没有及时修改更新。裁判文书存在上网率参差不齐等问题。执行公开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存在顾此失彼的情况。
针对这些不足,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及时组织全省法院对照检查,并规定了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至今,全省103家法院的门户网站全部作出更新调整,一律公开了内设机构、审判委员会成员、司法统计等信息;改进了浙江法院网的链接,提高了各类查询的快捷性和便利性;改进了裁判文书上网管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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