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近日,诸暨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枫桥镇霞朗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发生的一起贿选串案,24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
据了解,霞朗桥村共有党员77人。贿选人魏某苗为在换届中当选村支书,出资24万元进行拉票,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通过本村党员魏某林,分别送给方某某等24名党员每人1万元。11月8日党支部选举中,魏某苗如愿当选支部书记。11月22日,接群众举报,诸暨市纪委会同公安机关迅速查清事实,并按照相关法规,对魏某苗、魏某林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收受贿选款的魏某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收受贿选款的其他21名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员王某某、袁某某因主动交待问题免于处分。
从10月底开始,诸暨502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展开。为正风肃纪,市里抽调人员,成立5个贿选查处工作小组,出台贿选行为信息即时报告、限时查办等7项措施,从快从严查处贿选行为。全市27个乡镇(街道)同步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违法违纪查处组,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为竞选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陶朱街道红门村党支部委员方某四处活动,到党员吕某某家拉票,留下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送给党员傅某某香烟票3张,每张烟票可提取硬壳中华香烟一条;送给党员方某某现金2000元。经举报查实,方某即被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行政拘留7天,并被开除党籍。
“只有从源头上正风肃纪,才能把真正想干事、会干事的人选出来,为基层发展和稳定提供保障。”诸暨市纪委负责人说。在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诸暨共收到贿选线索147件,查实处理20件,涉及党员41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15人、党内严重警告18人。通过换届选举资格把关督查,对存在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不严问题的3个镇党委、20名机关干部通报并问责,在党员群众中产生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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