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严厉打击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贿选等不良行为
2013年11月15日 07:07:35
浙江日报讯 日前,为竞选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诸暨市陶朱街道红门村党支部委员方某四处“活动”,先到党员吕某某家进行拉票,离开时留下一个信封,内有2000元现金;又到党员傅某某家,送给傅某某香烟票3张……
经举报查实,方某被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行政拘留7天,并被开除党籍。这是诸暨市严厉打击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贿选等不良行为的一个缩影。
从10月底开始,诸暨市502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展开。为正风肃纪,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诸暨市出台了7项措施从严从重查处贿选行为。全市27个乡镇(街道)同步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违法违纪查处组,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据了解,诸暨市已查处14起贿选案件,其中3人行政拘留,两人直接被开除党籍。通过连续查处贿选案件,贿选苗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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