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浙江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紧紧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扎实开局,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经济发展中结构性、体制性问题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仍需巩固。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神,主要预期目标符合“十二五”规划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年度实施要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政策措施积极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浙江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2014年,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全面完成省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以“五水共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加大投入力度,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全民治水的整体合力,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建设创新平台,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继续推进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网络经济。坚决淘汰改造高能耗、重污染企业,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推进“411”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和浙商回归,鼓励民间资本扩大投资。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二)全面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新发展。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机制、农村产权制度和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各类改革试点,在深入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上取得新进展。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化解、防控企业资金链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在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建设美丽浙江。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大推进治水治气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着力优化规划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四边三化”等工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绿色发展、生态富民。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扩大就业,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低收入群众收入较快增长。严格做好清费减负工作,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进一步整合、完善各类社保政策,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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