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12日电 (记者 岳德亮) 针对近年来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城市运行管理和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现状,浙江省政府决定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2015年底前基本消除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的积淹水区。
近年来,部分城市每逢暴雨天气就出现严重内涝,网民纷纷戏称住上了“海景房”。而在浙江,2012年台风“海葵”和2013年台风“菲特”带来的强降雨导致杭州、宁波等地城市内涝严重,尤其“菲特”台风带来的暴雨,让宁波余姚被大水围城数天。
浙江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导致出现严重的城市内涝灾害,源于部分城市排涝工作规划滞后、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应急应对不力以及排涝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12日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了解到,该省计划在今年汛期前,完善城市内涝防治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城市易涝隐患区域整治方案;2015年底前,基本消除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的积淹水区;2017年底前,杭州、宁波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
浙江省政府在实施意见中指出,各地应提升应急抢险能力,今年汛期前按照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涝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的标准,足量配备所需抽水泵、移动泵车等,并配套相应的自主发电设备。易受台风、暴雨影响的地区配备抽水车。
同时,加强雨水排出口周边河道清淤,杜绝出现河床淤塞排水口现象;加快贯通骨干河道,打通城市断头河,提高行洪排涝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有条件的地区合理恢复已填埋的河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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