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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都商户自运货物竟被罚款——
搬运公司何来罚款权
浙江日报讯 商户用自备三轮车将自己的货物运至摊位被罚500元,客户借商户的三轮车运购买的物品被罚400元……最近,本报接到浙江新农都市场的摊主反映,称市场内的杭州萧山洋峰搬运有限公司存在不合理的罚款行为。一个搬运公司哪来的罚款权?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杭州萧山区建设四路858号的浙江新农都市场。该市场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现代农副产品物流综合体之一,现有摊位3000余个,于2012年11月对外营业。记者看到,摊主节后已陆续营业,不少三轮车忙着运送货物。
谈起被罚款的事,摊主刘先生一肚子苦水。“3天内被罚了两次!”刘先生掏出罚款凭证。记者看到,罚款日期分别是去年7月12日和14日,罚款金额均为500元,罚款项目为“三轮罚款”。去年7月12日,他骑自备的三轮车到市场外面的大巴车上卸河虾,当他运着河虾往自己的摊位骑去时,被杭州萧山洋峰搬运有限公司的人发现。“一开始说要罚2000元,后来找了水产市场帮忙协调,罚了500元。”刘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杭州萧山洋峰搬运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新农都市场货物搬运及三轮车运输、管理业务。在市场内跑业务的三轮车主,需向该公司缴纳1万元担保金,每年支付7000元服务费;市场商户的自备三轮车,虽不用缴纳押金,但需支付4060元服务费。收钱后,这家公司分类发放红、黄两种颜色的马甲及证件。目前,拥有红色马甲的三轮车主300多位,黄色马甲的三轮车摊主近100位。
自运货物得缴纳服务费?刘先生很不服气,但还是在被罚当天缴纳了服务费,因当天是周五且临近下班,交钱后没有拿到马甲和证件。两天后,他又因运货被洋峰公司发现,尽管他拿出了已缴纳服务费的收据,对方仍要没收三轮车。无奈之下,他交了500元罚款才要回三轮车。
记者采访发现,还有不少商户和三轮车主有类似遭遇。有的商户说,曾有客户购货后,用商户已缴过服务费的自备三轮车运货,也被罚400元;还有三轮车主反映,夏季天太热没穿马甲,也被罚款……“我们一年才赚三四万元钱,这样罚哪吃得消?”也有三轮车主反映,市场内存在外来三轮车随意抢生意的现象,扰乱市场货运秩序。
对于罚款一事,杭州萧山洋峰搬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国强并不否认。他说,此举既为规范市场管理,又是保障已缴费三轮车主的生意。并非摊主反映的对三轮车主随意罚款,而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100元至500元,第三次罚500元至1000元。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罚了1万多元,主要用于那些罚款的工作人员的加班工资、吃夜宵、买设备等方面。而对于先警告后罚款,一些被罚者予以否认。
对该公司收取服务费一事,杭州萧山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没有收到相关报备。
一家搬运公司是否有权罚款?有关部门和法律界人士都认为,企业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林说,作为市场管理方,主要是提供规范的服务,如果经营户希望使用自己或其他人的三轮车,市场无权限制,更不能随意罚款。如果市场管理方面发现外来三轮车不规范运营,可以报工商等部门处理,而不能自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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