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保险,只是为了在出事后有个保障。
可近些年来,保险却成了一些人的摇钱树,他们故意制造事故骗保。这不,江东交警大队又遇到这样一起“吊车撞伤人”的蹊跷事。
连民警都惊讶,原先大多是事故骗保,可这伙人是凭空捏造事故骗保。
昨天,江东交警大队通报了这起骗保案。
这起交通事故,很可疑
时间回到2月17日上午。
三名男子急匆匆走进江东交警大队,声称发生交通事故了。
王某(化名)是司机,李某(化名)是王某的老板,另一人是伤者周某(化名)的代理人。伤者住院了不能走动,委托朋友来处理。
在交警看来,以为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随后便开始做笔录。
然而,当交警做询问笔录时,发现这起交通事故有蹊跷。
王某称案发是在2月15日晚上,他在江东水产市场附近的路上,开着一辆吊车,倒车时撞到了行人。现在伤者骨折住院治疗。
听到这话,交警起了疑心:按照一般情况,交通事故发生了,而且有严重的人员伤亡,当事人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报警?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接到同样的报案。
可在保险公司内部有个规定,对三类报案要严加核查:一、晚上8点以后的,二、地点偏僻的,三、事后报案的。而这个报案三个条件都符合。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调查后,也发现这起理赔案件有蹊跷。
尽管有疑问,交警还是详细听王某述说了事发整个过程。
王某称,当晚8点多,他接到老板电话,让他开吊车去江东水产市场附近去干活。沿途,他从鄞丰路过长丰桥,再沿江东南路到桃源街。
由于对工地不熟悉,王某开过头了,结果倒车时,撞到了路人。
下车后,王某和伤者说了几句后,便走了。两人并不认识。
早上老板接到伤者电话,约好一起来报警处理。
听到这里,交警心里的疑问逐渐增大。
两个互不认识的人发生事故,肇事者能这么轻易走吗?再说,伤者怎么知道老板电话的?越分析,民警越发现这个事故漏洞百出。
这边一边继续调查,另一边,交警又赶到医院调查,发现伤者的病例资料上未注有“交通事故”,而伤势更可疑——“腰椎压缩性骨折”。
正常倒车撞人,应该不会造成这样的伤势。只有高空坠落,屁股着地才会造成。
不仅仅这些,王某说,当时他在现场待了10分钟。可伤者说,自己在地上躺了半个小时,司机一直陪着。
面对监控他说出“实情”
交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
在王某所说的时间段里,监控根本就没有拍到有吊车经过。到这个时候,交警心里清楚,王某在说谎。随后,交警再一次传唤王某。
这一次,民警说可以,让他先看监控录像。眼看谎言被拆穿,王某傻了,说话也开始结巴。
他终于承认虚假报案并试图骗取保险金。
王某第二次做笔录时称,当晚,他在工地上忙着操作吊车,一不小心吊车上的挂钩撞到了站在大货车上的周某,导致周某跌落摔伤。
考虑到王某作案未遂,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让他撤案并写保证书。
原本事情到此应该告一段落了。
刑侦介入,最终挖出骗保案
然而,这边王某还在写保证书,那边他的老板李某就去东郊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能够出一个事故证明,证明是吊钩把周某撞倒,致使他摔伤,以此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按照如王某所说的是“吊车挂钩刮倒人”,原本是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的,又何须编造一起交通事故,多此一举呢?
又发现不对劲,交警和保险公司立即将情况通报给了派出所。
面对民警,李某说得有声有色,殊不知,他的谎言已经引起警方重视。
随后,江东警方刑侦部门介入调查,很快揭穿了李某的谎言。
原来,当天,王某在操作吊车,周某站在货车上。
当看到吊车吊钩向自己移来时,周某有点慌了,避让吊车挂钩时不小心摔下去了。而王某的特种车辆操作证已过期两年。
因为吊车其实没有撞到周某,所以不能以吊车事故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但周某伤势过重,又没有医保,各种治疗费用过高,于是乎,几个人商议导演了这么一出戏:先想编个交通事故,后事发败露,又顺势想说成是吊车事故。
自此真相大白,目前,王某、李某等三人被江东警方刑拘。受伤的周某被警方监视居住。此案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据记者了解,如果骗保成功,保险公司可能要支付10万以上医疗费,
交警部门发布提醒,车主切勿把骗保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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