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老板娘来作证 结果来的却是老板的娘
2014年03月27日 05:16:17
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慈溪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江苏一家企业告了慈溪一家企业,要求支付欠下的3万元货款。这一件看似稀疏平常的案件,审理过程却出了个小插曲。
事情的起因,慈溪这家企业向江苏一企业购买了一批塑料配件,拖欠了3万元货款一直不给,在屡次催讨未果后,江苏企业起诉至法庭。
法庭上,被告答辩称已经履行了应有的付款义务,并提交了金额为3万元的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对此,原告极力反驳,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电话录音,内容是被告企业老板娘李某亲口承认尚欠原告3万元货款。
被告说,录音是伪造的,他们不承认。庭审由此陷入僵局。
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要求老板娘李某到庭核实录音情况,被告倒也配合,一接到法院通知就让李某现身了。
结果,这个李某,原来是老板的母亲,一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跟录音里的声音完全对不上。
案情再次陷入迷局,这可把原告急坏了。这时,原告才想到,原来他们也不知道老板娘的真实姓名,只是对方支付货款时用的名字是“李某”,他们就以为老板娘叫李某。
但是他们一再表示,录音是真的,这就是他们跟老板娘对话的录音。
告的是老板娘,却来了老板的娘。原告再次申请,要真正的老板娘来法庭核实录音情况。
但这次,被告一改上次积极配合的态度,一口咬定老板娘与本案无关,无需来法院核实相关情况。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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