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盛某戴着脚镣出庭受审 见习记者 林琳摄
昨天下午3点,西湖法院2121法庭,一盛姓男子在两位法警的押送下,站上被告席。
盛32岁,河南信阳人,高1.75米左右。去年12月,他因感情纠纷和女友李某发生争执,持刀将对方砍伤。
李坐在原告席上,橘黄卷发,穿花色上衣和烟灰长裙,神色漠然。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盛××因感情纠纷,故意杀人,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问盛是否认罪,他沉默半晌,摇摇头:“我有罪,但我没有想过要杀她,我心里是爱她的。”他说,自己一时冲动,应该属于过失犯罪。
盛和李是通过微信认识的。
2012年8月,他在杭州做装修工程,查找“附近的人”时,李的头像跳了出来。
盛对她“一见钟情”,不停地发信息、献殷勤。
李比盛小6岁,单身,面对盛猛烈的追求攻势,她很快沦陷了:“我跟他见了面,觉得这个人特别体贴,出手也大方,很有男人味。”
盛没有告诉她,自己早就成家立室,老家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3个孩子。去年10月,在李的一再要求下,盛带她回去见父母,谎言被戳穿。
尽管盛反复向李强调,自己对她才是真爱,李还是非常失望:“他喜欢赌博,在外面欠了100多万,这我可以不计较;他老婆孩子都有了,还来骗我,我真的没法接受。”
回杭后,李提出分手,但盛坚决不同意。“我们每次吵架,他都哭着跪在地上,抱着我的腿道歉,求我留在他身边。”李心软,两人分分合合,又过了一个多月。
但是,盛并没有作出什么改变——继续在外面赌博输钱,迟迟不和老婆离婚。12月初,李决定彻底结束这段关系。
怕盛上门纠缠,她跟表妹在西溪十八家宾馆开了房,搬了过去。盛从朋友那里打听到李的行踪,也跟着去开了一个房间。
12月3日下午4点,盛以切西瓜为由,在宾馆厨房借了一把菜刀,揣着刀闯进李住的房间。
“他那时候的表情很可怕,我都不敢正眼看他。”李说,盛要求和好,“我让他出去,他忽然从衣服里抽出一把菜刀,对着我的脖子砍过来。”
李倒在地上,左手捂住脖子。盛又拿菜刀在自己左右两个手腕上抹了两刀,蹲下身抱住李。
李的表妹报了警。
经鉴定,李食管、气管离断,甲状腺离断,左喉返神经完全离断,已构成轻伤。昨天,她还无法大声讲话,吞咽也非常困难。脖子上一道长约10厘米的暗红伤疤清晰可见。“那一刀离动脉就差几毫米,我这条命真是捡回来的。”她嗓音嘶哑,没说几句就哭了。
盛说,“我冲动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我只想留住她,不想轻易放弃这份感情。”
盛看看法官,又看看李。李扭过头去。她提出两个请求:依法对盛进行惩处;判令盛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
“我不恨他,但要说原谅,我做不到。”李语气坚定。
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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