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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反传销斗争进行到底
2014年05月09日 14:06: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传销是以拉人头,收入门费,按发展下线计酬为主要特征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将反传销斗争进行到底。我在部队工作32年,没有赶上真枪实弹的打仗,转业地方后却直接参与了无硝烟的反传销斗争。五年来,虽然付出了艰苦努力和辛勤汗水,但也亲身体验了反传销斗争的复杂性、反扑性和艰巨性,得到了实战的锻炼和诸多启示。

  反传销是政治任务,必须建立由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委主导下的领导协作机制。

  广西部分地区传销活动悠来已久,北海、来宾等地曾一度被媒体称之为“传销的天堂”。2009年春夏之交,广西再度出现传销反弹之势,一些区内外小报纷纷披露许多不法分子打着“西部大开发”“支援北部湾建设”“纯资本运转”等各种幌子,蒙骗各地群众到广西聚众传销。国务院和国家机关领导接二连三指示广西彻查、取缔传销活动,自治区领导也多次要求工商、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广大受骗群众纷纷举报传销带来的伤害、损失和灾难。那段时间,虽然各地也多次组织清查行动,但由于公安部门维稳任务重,警力不足,工商部门因为缺乏执法手段,劝阻、遣送的一批批被骗人员,往往遣而不返,造成大量人力、财力的浪费,使反传销陷入屡禁不止、履打不绝的尴尬境地。实践告诫我们,有效遏制传销的滋生蔓延,仅靠组织几次专项行动,光靠公安、工商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没有政法部门的统一领导,没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是难以奏效的。

  为此,我们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议并得到批准,全区各地相继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工商为主力,各部门联动协作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使多方执法力量迅速整合起来,使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更加明晰起来,使各种经费、装备等必要条件有了保障。来宾市尽管多年来反传销工作不断,但始终屡打不绝,2011年又被央视披露传销活动反弹。该市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安、工商局长任副组长的反传销领导机构,还组建由公检法、供水供电等部门30多名精干人员的专业打传队,市政府拨出专款和专用装备予以保障,全面负责反传销的宣传、巡查和定点清除,很快扭转了局面,传销人员纷纷逃离。我们及时推广了该市的做法,倡导全区各地将反传销斗争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在强大的的攻势面前,疯狂一时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反传销是群众斗争,必须重视构建坚固的一线防火墙。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往往聚集在城乡结合部门、新建的生活小区和闲置的出租屋内,不易及时发现、劝阻和打击,只有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加强属地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传销,正确识别传销,远离和抵制传销,才能从源头实施有效的防范和治理。

  2012年,我们结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选定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楼宇林立、出租屋较多的南宁市金象社区,开展反传销基础建设试点,构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反传销模式。在街道、社区建立反传销工作站、配备人员和片区民警、协警、片长、信息员、楼(巷)长、治安巡逻员并明确和落实人员职责。在社区建立完善《出租屋主信息登记本》、《流动人员信息登记本》和《群众举报传销记录本》等五本台账,规范和及时受理举报和收集、汇总、登记、回访、处置。建立工商所与社区工作站、派出所、综治办、打传办、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单位)互动制度,对传销活动做到及时发现、迅速衔接、有效打击。在社区公众场所制作广告墙、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相关标语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使传销活动在第一得到发现、劝阻、遣返和惩治。他们的做法在全区推广后,逐步形成了人人防范传销、人人检举传销、人人远离传销的良好氛围。

  2013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工作组到广西北海市暗访了解到,无论是社区街道居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甚至连出租车司机大多能分辨出传销分子,主动向110、12315举报反映活动,配合执法部门及时清除、驱散传销活动,工作组赞扬广西发动基层和群众治理传销成效明显,经验可鉴。

  反传销是惩治犯罪,必须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传销活动一般分为“五级三阶制”。走上高级别的传销犯罪头目,不仅获取高额的非法收入,而且对一般群众具有很强的煽动性、蛊惑力,让越来越多的做着“一夜暴富”梦的人们上当受骗,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过去,我们每逢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都要组织各级公安、工商机关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清查,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驱散、劝阻、遣返传销人员,但有时往往遣而不返,甚至越遣返越回流。实践告诫我们,反传销仅靠教育遣返难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将一般受骗群众和传销头目区别开来,严惩犯罪头目,才能有效斩断传销链条,震慑犯罪行为,才能让传销活动“树倒猕猴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传销的反弹回潮。

  从2011年起,我们将反传销重点锁定在“破大案,抓头目,端窝点”上,动员和整合诸种执法力量,集中侦破传销大案,抓捕头目,严惩犯罪分子。三年多来,传销活动比较集中的南宁市、北海市、来宾市,破获传销大要案共21起,公开宣判犯罪头目达300多名,其中破获的“1.28”、“4.25”等大要案受到公安部表扬。侦破案件数量在全国是最多的,有力地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北海市的传销活动曾一度比较猖獗,2012年,他们花费半年时间全力侦破了“10.16”等传销大案,抓获该传销团伙A级头目70余人,其中33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在媒体上作了广泛宣传,众多的传销人员见到传销头目受到严惩,纷纷脱离传销组织活动。

  反传销是舆论争夺,必须抢占宣传教育阵地。传销犯罪最基本的手段就是给受骗群众“洗脑”。近几年外地转入广西传销组织的“精英”们,纷纷打着“直销”“1040政府工程”“纯资本运作”“北部湾开放”“西部大开发”等各种旗号,断章取义中央领导讲话、国家和地方政策性文件,歪曲利用展览馆、城市标志性建筑和地方发展战略宣传等,对群众进行反面诱导,大肆灌输和宣扬传销活动的所谓合法性和牟利性。在暴富心理的驱使下,许多受骗群众信以为真,越陷越深,甚至欲罢不能。由此可见,传销与反传销的斗争就是一场舆论的阵地战,只有抢占宣传教育的阵地,才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识别传销、积极抵制传销、自觉远离传销。这几年,我们动员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利用报刊、视频、网络等多种媒体,在机场、车站、广场等众多公共场所,揭露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公示举报传销的渠道,戳穿传销骗人的手法,宣传反传销的成果。

  2011年,我们编辑发放了《剑指传销—广西打击传销实录》丛书5万多册,制作专题片《广西绝不是传销的乐土》。每年组织各地进行“七个一”的教育活动,还深入开展了进社区、进校园、进广场、进企业、进农村等专题宣传。通过一系列反传销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鉴别力和抵御力。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王其贵  编辑: 赵金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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