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贺磊 李丹旦)法官,这个身份,在香港TVB电视剧里,总是庄严的、不可藐视的。谁要是在法庭上大声喧哗甚至辱骂法官,一条“藐视法庭罪”就能让人管住自己的嘴。
但遗憾的是,在内地,目前还没有“藐视法庭罪”这条罪名。没了法律威慑,使得诉讼案中的暴力冲突事件频频发生,这也使得法官这个职业无形中已经成为了“高危职业”。
昨天,宁波中院发布了《2013年度审判安全状况白皮书》。这是宁波中院首次发布审判安全状况白皮书。
据统计,去年,全市法院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群体性上访32起,扬言报复法官、以自杀等方式威胁法官21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案件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10起。
一年,两级法院安检
收缴了200多把刀
从白皮书来看,全市法院安保形势不容乐观,审判过程中时有像暴力抗拒执行、缠访闹访、威胁伤害法官、打砸法院、哄闹法庭等过激行为发生,这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危害了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了司法权威。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倪伟斌介绍说,就去年一年,两级法院在安检中就收缴了各类刀具200多把,截留打火机等限制带入法庭物品2.5万余只(瓶)。
“这些想带进法庭的刀一般是放在包里,有水果刀、剪刀,其中也不乏管制刀具,像弹簧刀、菜刀。”倪伟斌说,除了刀具外,安检中甚至还检查出想带子弹进法庭的。
虽然工具被没收了,但还是无法阻止案件当事人在法庭这个矛盾纠纷聚集地大打出手。
去年,全市法院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群体性上访32起,扬言报复法官、以自杀等方式威胁法官21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案件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10起。
哄闹法庭、辱骂法官
现只能罚款或拘留
因为利益没得到满足,就把怒气发在别人身上,这样的事在法庭上是不胜枚举的。
就说上个月,宁波中院开庭审理了原告沃某与被告一家物流公司的纠纷案。在这之前,沃某和这家物流公司的法人代表毛某就已经矛盾很深,多次打官司。
在这起案子中,双方在赔偿和支付租金方面存在很大争议,4月9日,中院对案子进行了询问,但谁知道在询问结束后,怒火上来的毛某狠狠扇了沃某一巴掌。
后法庭认为毛某扰乱法庭秩序,决定对毛某处于2万元的罚款。
另外上个月月底,象山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当事人不但辱骂,还攻击了在场的法官。
而对于这样辱骂攻击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按照目前我国的法律,法院只能对其做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处罚轻、无法律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法闹”变得肆无忌惮。当然,也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法院可以其他罪名进行处罚。
就比如海曙法院的一名老信访户姚,因觉得法院判决不公,于是砸了法院的铜字和玻璃门,造成7000元损失。
任意毁坏司法机构财物,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目前姚某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呼吁
设立“藐视法庭罪”
在法庭上辱骂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对法官进行言语攻击和无理纠缠;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行为在英美法系国家,如果情节严重,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藐视法庭罪”。
而藐视法庭罪的惩罚范围极其宽泛,凡不服从或不尊重法庭或法官、可能影响司法运作之言行,皆可入罪。对于这一罪名的惩罚就不单单是罚款或拘留这么简单,还可能判刑。
不过在我国,目前针对法庭秩序的只有一条“扰乱法庭秩序罪”,但这条罪名只针对法庭内扰乱秩序的,到了庭外就失去效力。
因此,昨天,宁波中院的法官也呼吁,尽快增立“藐视法庭罪”,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法官人身安全,同时也维护法庭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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