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5月14日讯(记者 陈中志 实习记者 陈佳 ) 2012年,舟山市岱山县太平村为筹建农家乐进行了一次公开的招商引资,农家乐的主建筑从去年年初开建后,村民发现该建筑没有审批手续,还不打地基,危险指数不小,而且更奇怪的是,项目投资人是村党支部副书记。
面对当地村民的投诉,近日岱山县衢山镇镇政府相关人员做出回应称,村里招商引资建设农家乐属于违规行为,将进行没收处理。
记者实地探访 农家乐“成长过程”漏洞百出
2012年10月12日,太平村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副书记颜华军签下了一纸合作投资协议,甲方颜华军以投资700万元人民币用于太平农家乐建造、设备、装潢等一切费用,而村委会作为乙方,投入3.43亩土地地块作为农家乐建设用地。等甲方建成农家乐主建筑后,拥有使用权,而所有权则归乙方所有。
对于这次的招商引资,也有不少村民提出了疑问。有村民投诉称,颜华军作为村委党支部副书记,参与以村委为主体的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妥当?
“在农家乐项目用地中,本该属于自己的土地,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就被村领导挪用了。”村民胡友定投诉说,2012年6月20日,太平村委和他的父亲签下土地征用合同,涉及的土地分别是胡友定在1994年太平村第二次土地承包时分得的每人水田0.26亩,旱地每人130平方米。
而根据村委会提供的证明书内容,胡友定被挪用的土地,原因是“现其被父亲做主征用,情况属实。”
定性为违章建筑 这家万余平方米的农家乐将被没收
近日,记者走访太平村时,在现场,记者看到这幢筋混凝土结构的4层楼房,设有停车场和配电房,整体面积达万余平方米。
按照村民反映,太平村农家乐主建筑在2013年年初就开始建造。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无监理部门,不少村民都觉得该农家乐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和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渔农村工作办公室、舟渔农办[2009]12号文件所规定的农家乐规格和标准完全不符。
对于这些情况,衢山镇镇政府人武部李部长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也坦言,该农家乐的施工确实未曾向岱山县国土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镇政府在监管方面确实有疏忽的地方。根据建设图纸可以看出,该建筑物在建造时没有打地桩,以后拆除还是能种地的。”
5月4日,衢山镇政府回应浙江在线称,该镇政府已经协同相关部门决定对太平村农家乐的违章建筑依法作出没收处理,没收后的房屋由房屋鉴定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安全鉴定,如果安全达不到相关法规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如果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将对其彻底拆除。如果符合安全条件则依法对该地块及地面附属物挂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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