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传销组织化整为零更具隐蔽性 |
2014年05月16日 11:15: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一户普通小区的三室两厅出租房内,家具、床品、厨房用品一应俱全,三男两女正坐在客厅吃饭,墙上挂着摆成艺术造型的照片,茶几上还有卡通花盆栽种的小盆景,一片轻松温馨的家庭氛围。 5月13日早晨,当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与公安局执法人员敲开一处出租房后,看到的完全是一家人的日常居家生活。居住者自称是一家五口人,夫妻二人、女儿、女婿和一个小儿子,是从外地来石家庄做工程装修的。 面对执法人员一环扣一环的细致问询,几个人脸上却明显露出了慌乱的神色。随后,就在卧室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一本本发展“新人”的“洗脑”笔记本和一张张“送给正在寻找商机的人”的“大字报”。 当天,石家庄执法人员在多个小区进行突击检查,查处了11个隐蔽在普通小区的涉嫌传销窝点,现场查获传销人员60余人。 为逃避检查打击,传销组织开始放弃集中上大课的方式,改由组织出资让成员群租在各个小区的单元房内,以家庭身份作为隐蔽,使执法人员一看很难明显辨识出来,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化整为零披上“连锁经营”外衣 “此次查处的这批传销窝点不同于以往传销组织的‘上大课’,而是伪装成一种叫做‘连锁经营’的方式”,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高炜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这批窝点成员平时分散居住,以“分班”、“串宿舍”的方式进行小课培训。 经过前期的摸排工作,执法人员已确定了传销窝点的位置,现场查获比较迅速顺利。从现场发现的线索看,当天查获的传销组织以“打出3800让你赚300多万”为幌子,每一名新发展来的传销人员首先要交纳3800元资格费,然后必须继续发展会员,每人至少发展3名新人,从而形成庞大的“金字塔”式结构。 高炜介绍,从目前搜集的资料看,这种传销对外宣称“连锁经营”,以培养商人为幌子,避开了敏感词汇,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执法人员在一处现场搜查中,就发现有传销人员《自愿申请加入连锁经营业》的申请书。而其他的材料则赫然记录有新人资料介绍,从姓名到性格特点、家庭情况一应俱全,还有新人与当事人关系、对传销概念了解程度、经济情况等邀约理由等等,甚至直接出现了“传销”字眼。 据了解,最早的传销组织个别有企业、有产品,但是其形式是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赚钱。近年来,传销组织陆续披上了“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之类的新外衣,打着“电子商务”、“产品直销”、“原始股”等幌子高价推销不靠谱的产品,甚至是虚拟产品,鼓吹一夜暴富。 “拉人头、交入门费、提取报酬,仍旧是传销惯用伎俩”,参与该次执法的石家庄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无论传销者披着的外衣如何千变万化,集聚成员的形式如何,传销的核心特征终究是一个“骗”字。传销的赢利模式依靠的是拉人头、缴入会费,这种制度设计决定了最终获利的只是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少数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其他大量的参与者注定是血本无归。 个体“转型”为家庭化更加隐蔽 在另一处传销窝点,执法人员敲开房门,发现同样是三室的格局,里面居住着4男3女。面对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7名居住人员自称为一家人,显得十分淡定。经查,其中几人确为亲属关系,甚至还有一对母女。 在被执法人员搜查到的传销材料中,一条“邀约理由”上这样写着:“我们在这边经营一家建材店,生意较为红火,过来帮忙做做账。”而在“与当事人的关系”一栏上则全部标明是亲戚关系。面对这些材料,传销人员交代说,“这是下边准备发展的新人,都是老乡、亲戚什么的。” 石家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全国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传销开始出现有组织地团体迁徙。一旦在某地遭到严厉打击,传销团伙会有组织地临时搬迁到另外一个地方。和以往的传销模式相比,现在的传销发展方式开始由之前的个体“转型”为家庭化迁移。多年打击下,传销活动越来越具有隐蔽性,活动名目繁多,参与成员拉家带口,归根结底还是一夜暴富梦想的驱使。 传销人员宋某坦言,自己和女儿来自江苏,女儿刚刚20岁,正在读大学,可还是跟随她来到了石家庄。自己是通过网上一名网友招呼来石家庄一起做生意的,已经来了2个多月,但她仅与该网友见过一面,已经向这名网友交了3800元的“入门费”,将钱打卡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 据宋某交代,房间里其他人都是合租的,由传销组织负责人出资,安排不同年龄、性别的成员群租在不同小区的单元房内,家具、电器、生活用品一应俱全,从而看起来更像是一家人,平时大多是以“串宿舍”的形式上课,或者有人过来讲课。 执法人员介绍,从目前已经发现的传销手法和模式看,主要仍包括以下三个明显行为特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对于此次查处的60余名涉嫌传销人员,石家庄市执法部门将进行进一步甄别、调查,将其信息录入全国打传网,对于惯犯、组织者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
来源: 法制网 作者: 宵鹏 编辑: 赵金波(实习) |
相关稿件 |